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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中华佛学理论全集》第三章……四六、要明白斋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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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之路~南无阿弥佗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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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2-1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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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佛学理论全集》第三章……四六、要明白斋日的道理
四六、要明白斋日的道理
《佛说盂兰盆经》提及,“七月十五乃鬼出没日,应斋戒济鬼”。 《大智度论》卷十三提及,“受持八戒、六斋日福德增多鬼神不恼”。《十住毘婆沙论》提及,“十斋日乃诸恶魔鬼神恼乱之日, 也是诸天巡视日,应持戒受斋”。因此《地藏经》把十斋日命为诸罪结集日,定其轻重日。《大智度论》卷六十五提及:“六斋日乃诸天集会日,若读经听经获福无量”。《北斗七星护摩秘要仪轨》提及,“世有司命之神于庚申日上天向天帝汇报众生罪恶, 定其吉凶”。《佛说救疾经》提及,“金刚秘迹、金刚力士、四大天王、太子、使者、三十三天天子、大仙于六斋日查人善恶, 发病惩罚恶人。《诸经要集》提及,“帝释天(玉帝)、四大天王、八王使者、司命司禄、三十二臣、五大阎王、地狱辅臣等神, 会于每月十五日、三十日,及每年八王日(立春、春分、立夏、 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共同出巡,查其善恶,定其生死”。《重刻药师七佛供养仪轨经序》也提及,“在世尊处胎日、 降生日、出家日、成道日、初说法日、从忉利天讲法完毕下来日、 涅槃日等日修行功德无量倍”。《那先比丘经》把六斋日定为读经日。《地藏菩萨十斋日》、《大乘四斋日》、《持斋念佛忏悔礼文》等亦有在十斋日念佛灭罪的记载。《七俱胝独部法》把十斋日定为修行日。因此,很多在家人、出家人皆把七月十五、六 斋日、十斋日、佛菩萨生日等当做斋戒日、修行日、法会日等。 其实鬼神非只有在七月十五、六斋日、十斋日恼乱众生,《佛说钵兰赊婆哩大陀罗尼经》等多部经皆提及,“天魔鬼神昼夜恼乱众生”。金刚护法又何止只在七月十五、六斋日、十斋日守护如法行者呢?《一切如来心秘密全身舍利宝箧印陀罗尼经》、《北方毘沙门多闻宝藏天王神妙陀罗尼别行仪轨》、《胜军不动明王四十八使者秘密成就仪轨》、《楞严经》等甚多之经皆提及,“金刚护法,乃至佛菩萨昼夜保护行者(如法行者)”。对于修行者来说更无需执着将七月十五日、六斋日、十斋日、佛菩萨生日来当做精修日,《文殊师利菩萨八字三昧法》等多部经皆有关于“昼夜六时精进修行”的教导。至于看经,只要时间环境允许时时可研,无需定在七月十五日、六斋日、十斋日、佛菩萨生日等日。 《苏婆呼童子请问经》、《妙臂菩萨所问经》、《苏悉地羯罗经》 等多部经皆有支持行者昼夜六时研读经法的开示。而且《地藏经》提及,“超拔亡者应在四十九日内”。《灌顶经》提及,“超拔亡者应在二十一日內”。其实,并非只在众生亡后二十一或四十九日内超拔有效,过了二十一或四十九日同样可超拔亡者。《地藏经》明确提及,“往昔堕落在恶趣的一世、十世、百世、千世过去世的父母、夫妻、男、女、弟、妹、眷属之鬼神(亡魂)仍然找行者求其救拔”。足以说明,即使众生亡后超过了二十一或 四十九日,超拔同样有效也。 至于查其行为善恶,并非只有在六斋日,八王日、十斋日, 《佛说骂意经》提及,“众生行为善恶昼夜有地神、天神、自意 (神识)知”。《佛说决罪福经》、《大宝积经》等经也提及, 众生神识记录自己的一切善恶”。《佛说孛经抄》提及,“天地之间,一由罪福,人作善恶,如影随形。死者弃身,其行不亡”。 众生一入母胎即根据前世所行定其吉凶,正如《佛说阿难四事经》 所云:“人初来生,魂神空来,依因二亲情欲之气(善恶)以成 己体,在母胎中,十月乃生,得亲喜悦,可得全命。愁忿之日, 即切绝之。困极乃终,魂神不灭,复更求身。豪贵贫贱,皆由宿行”。(《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提及,“有一颠倒 女人服食毒药将身形具足,满八月的胎儿毒死,犯下重病寿短堕其地狱之报”。同时本经也提及,“累劫前有一后母将其夫前妻的孩子们全部毒死而犯下杀业大罪,因亡魂报复导致其女生生世世所生之子皆夭折,使其尽偿离别之苦报”。是故世尊在《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中向堕胎女人开示,经云,“汝子在胎,人形具足。在生熟二藏,犹如地狱,两石压身。母若热食, 如热地狱,母餐冷食,如冷地狱,终日苦痛。汝更恶心,固服毒药,自堕地狱”。试想,毒杀腹中之胎尚且有罪,何况是已出母胎之人呢?岂有无罪之理也?《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 明确提及,“在腹中已身形具足的胎儿,可感知冷热,其母饮热犹如热地狱,其母食冷犹如冷地狱,终日在母腹中受苦。何况是服食毒药,其胎儿岂有不痛苦的道理?”其母遭重病、短寿堕地狱之报乃罪有应得也。时逢今日,堕胎日盛,堕胎方法更是歹毒无比,被用残酷方法堕下的婴灵岂有不报复父母以及参与者而令其遭受多病、悲伤、忧心、别离、弃遗、失贵、受阻、破败、凶险之痛的道理?正如《受十善戒经》提及,“杀生之业当知极重, 命堕地狱,于百千万劫中偿其鬼魂之债终不可尽。复得人身多病短命报,复得四生诸众生中,受种种苦报,无边不可称计”。当然,债主并非只转为亡魂报复,也会化为人身以及其他身进行复仇。比如《增一阿含经》提及,“往昔被释迦族众所杀之鱼,来世转为琉璃王军队灭其释迦族人”。)是故,切莫轻易堕胎。即使在无奈的情况下堕胎也必须及时做法布施超度婴灵,否则,后患无穷。小乘的戒律斋日不足为道,真行者勿再执着于小乘经律 之法也。《菩萨善戒经》提及,“若菩萨不应学小乘经律,违者犯罪”。《中论》明确提及,“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是名为慈善。人有三毒,为烦恼他故,诸类烦恼,名为三毒。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可见,不持陀罗尼休想入道也。 凡是看过《中华佛学理论全集》一书的佛友应该都不会再沉迷于七月十五日、六斋日、八王日、十斋日、佛菩萨生日、受菩 萨戒日等小乘之说的境地中,但是,还是有许多人执着于戒斋等类似之日。无妨,笔者有的是耐心,亦甘愿提笔为佛友服务,正如《佛说决罪福经》所云:“勿繁小善以为无福,水滳虽微渐盈大器,小善不积无以成身”啊!
南无地藏王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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