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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之路
玄奘之路~南无阿弥佗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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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4-26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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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传曹老师三部第五篇 要明白依正法
三部第五篇 要明白依正法治化的道理
古有“国无德不兴,王无德不立”之千古名言,那么何为德
呢?《七佛八菩萨所说大陀罗尼神咒经》早已有云:“若国土人
王等欲护己身及国土者,是王应建立佛法,常修十德,何等为十?
一者以慈悲心养育民物。二者怨亲平等心无有憎爱。三者治国正
法不枉民物。四者退恶任善识贤别愚。五者谦下自卑不轻贤士。
六者有来求者(善求)不违其意,随其所求悉皆给予。七者于三
宝处其心纯厚。八者拯济贫穷愍诸孤老。九者国有贤士当微召之。
十者普慈人民舍恨念旧,犹如慈父爱念其子温润清流。若王能行
是德,当知是王为诸佛所护,诸天亦护是王”。《大乘本生心地
观经》卷二提及,“若以正法治国,一名能照。以智能眼照世间
故。二名庄严。以大福智庄严国故。三名与乐。以大安乐与人民
故。四名伏怨。一切怨敌自然伏故。五名离怖。能郄八难离恐怖
故。六名任贤。集诸贤人评国事故。七名法本。万姓安住依国王
故。八名持世。以天王法持世间故。九名业主。善恶诸业属国王故。十名人主。一切人民王为主故。一切国王以先世福。成就如
是十种胜德。以是因缘成就十德。以天善法化世间故。虽处人间
修行天业。赏罚之心无偏党故。一切圣王法皆如是。如是圣主名
正法王。大梵天王及忉利天。常助人王受胜妙乐。诸罗剎王及诸
神等。虽不现身潜来卫护王及眷属。诸天善神及护世王。常来加
护守王宫故。是大圣王以正法化。能使众生悉皆安乐。譬如世间
一切堂殿柱为根本。人民丰乐王为根本。依王有故。亦如梵王能
生万物。圣王能生治国之法利众生故。如日天子能照世间。圣王
亦能观察天下人安乐故,譬如长者唯有一子。爱念无比怜愍饶益
常与安乐昼夜不舍。国大圣王亦复如是。等示群生如同一子。拥
护之心昼夜无舍。如是人王令修十善。名福德主。若不令修名非
福主。所以者何。若王国内一人修善。其所作福皆为七分。造善
之人得其五分。于彼国王常获二分。善因王修同福利故。若有人
王成就正见。如法化世。名为天主。所谓佗国侵逼。自界叛逆。
恶鬼疾病。国土饥馑。非时风雨。过时风雨。日月薄蚀。星宿变
怪。人王正化利益人民。如是八难不能侵故。龙天喜悦。澍甘露
雨。五谷成熟。人民丰乐。若有恶人于王国内。而生逆心于须臾
顷。如是之人福自衰灭。命终当堕地狱之中。经历畜生备受诸苦。
所以者何。由于圣王不知恩故。起诸恶逆得如是报。若有人民能
行善心。敬辅仁王尊重如佛。是人现世安隐丰乐。有所愿求无不
称心。所以者何。一切国王于过去时。曾受如来清净禁戒。常为
人王安隐快乐。以是因缘违顺果报皆如响应。圣王恩德广大如是。
善男子。三宝恩者。名不思议利乐众生无有休息。是诸佛身真善
无漏。无数大劫修因所证。三有业果永尽无余。功德宝山巍巍无
比。一切有情所不能知。福德甚深犹如大海。智能无碍等于虚空。
神通变化充满世间。光明遍照十方三世。一切众生烦恼业障都不
觉知。沉沦苦海生死无穷。三宝出世作大船师。能截爱流超升彼
岸。诸有智者悉皆瞻仰”。《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又云:“成就
如是十种胜德。若不亲近诸恶人等。普利世间咸从正化。如意宝珠必现王国。于王邻国咸来归服。人与非人无不称叹。”《宝悉
地成佛陀罗尼经》等十几部经皆提及,“陀罗尼乃如意宝珠”。
试观,在当今领导人的带领下,依德、依法治国以来,大乘陀罗
尼便在中国问世,足见佛言不虚!
《本生经》中有“世尊为圣主曾用五戒治国,而令其国兴盛至
极,人们命终生天”的记载。岂不知,《本生经》提及“世尊为
圣王治世有七宝相助才使其国泰民安”,其中“神珠”就是七宝
之一,而“神珠”即陀罗尼也。而愚师不知“神珠”玄机,单赞
五戒殊胜而断王道正慧。故《六度集经》有云:“国泰民安,四
时谷丰,非戒之德”。《佛说决罪福经》明确提及,“五戒为人
身之本,德之根;十善为福之根,天之种”。可见,单行五戒、
十善可得福报之果,但不达解脱之道,故加修陀罗尼法方乃究竟
修行也。倘若行五戒、十善就可解脱成佛,那么诸佛菩萨何必苦
口婆心地再传授大乘陀罗尼法呢?可惜自正法问世以来,却少人
问津,即使所谓的圣人、善士也未传授大乘佛法。相反,却把五
戒、十善、做人的道理等当做究竟的大乘佛法,乃至歪曲正法法
则。故《六度集经》云:“一国善士之福,不如高行贤者一人之
德”也。
另外,古人无不用“为官清正、正大光明、刚正不阿”来体
为官之道,可见,依正法治化方攀民心。故佛经无不嘱咐帝王应
以正法治国。那么何为正法呢?《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卷二早
已提及,“帝王应观察过去现来未来诸王法道因果报智。善教习
军备战,降他兵众(恶兵),抚育人民。善教习造舍营农,令得
安稳饮食充足。善教习工商杂艺,令得种种珍玩资财随意受用,
增诸快乐。由此能令国土安乐,名住正法”。若以正治化,即是
以法治化。另外,《金光明最胜王经》提及,“所有善法即是正
法”也。顾名思义,《七佛八菩萨所说大陀罗尼神咒经》提及的
“十德”便是道。由此得知,坚持以十德治国便是法也。
为了让四众再进一步了解依法治化,特摘《正法念处经》卷五十四、五十五之经文,经云:“灌顶受位刹利大王(帝王)。
成就何业。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正护世间。大富大
力。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
摩王。有大神通。大富大力。所谓此王具足成就三十七法。于现
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正护世间。护世间故。大富大力。一
切余王不能破坏。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
世界中。为夜摩王。
何等名为三十七法。一者军众一切净洁。二者依法赋税受取。
三者恒常怀忍不怒。四者平直断事不偏。五者恒常供养尊长。六
者顺旧依前而与。七者布施心不悭吝。八者不摄非法行者。九者
不近不善知识。十者贞谨不属妇女。第十一者闻诸语言不一切信。
第十二者爱善名称不贪财物。第十三者舍离邪见。第十四者恒常
惠施。第十五者爱语美说。第十六者如实语说。第十七者于诸臣
众若无因缘不举不下。第十八者知人好恶。第十九者常定一时数
见众人。第二十者不多睡卧。二十一者常不懈怠。二十二者善友
坚固。二十三者不近一切无益之友。二十四者嗔喜不动。二十五
者不贪饮食。二十六者心善思惟。二十七者不待后时安详而作。
二十八者法利世间。二十九者恒常修行十善业道。第三十者信于
因缘。三十一者常供养天。三十二者正护国土。三十三者正护妻
子。三十四者常修习智。三十五者不乐境界。三十六者不令恶人
住其国内。三十七者于一切民若禄若位依前法与。是等名为三十
七法。若成就此三十七法。得名受位刹利大王。于现在世常得安
乐。常有利益。大富大乐。有多财宝。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
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如是等三
十七法善业因故。
何者名为刹利大王军众净洁。所谓善心利益他人。于对诤者。
依法断事。不违法律。依法正护。不违本要。忠心谏主。主行利
益。顺成赞善。依法护国。所设言教。依量利益。且起直心。不
恼于他。依法事主。不唯畏罚。心无贪慢。于一切法。皆顺不违。为未来世。随法而行。怖畏生死。信业果报。舍三恶业。不乐多
欲。不喜行罚。正意不乱。如是自他二皆能度。能利益王。若如
是者。是王军众。如是军众。与王相应。是故令王于现在世常得
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
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诸军众一切净洁。是故令王不
生恶心。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刹利大王。次第二法。应勤修习。何者第二。所谓
依法赋税受取。以供衣食。云何依法。或国或城或村或邑。或人
集处。于一切时。常依旧则。依道理取。彼王如是。若国坏时。
若天俭时。则不赋税。取时以理。不逼不罚。依先旧来常所用称
斗尺均平。如是受取。依法不违。不逼不罚。不侵不夺。如是国
王。则是怜愍一切众生。王若如是依法受取。功德因缘。于现在
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
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常依法赋税受取善业
因故。
又复受位刹利大王。有第三法。应勤修习。何者第三。所谓
恒常怀忍不怒。心如是念。随何因缘。令我嗔忿。如是因缘。一
切皆舍。身虽自在。见他瑕疵。不讥不调。于诸臣僚眷属仆使。
有罪过者。不重刑罚。于他怨人。若他亲善。不说其过。不说其
恶。若于军众起嗔心时。则念忍辱。念忍辱故。嗔心则灭。口说
美语。更说异言。令彼军众不忧不怖。恒常如是一切法中。一切
时忍。自体实忍。非因缘故。如是不嗔。如是不忿。王若如是。
心怀忍辱。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
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
摩王。以能于人恒常怀忍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刹利大王。有第四法。应勤修习。何者第四。所谓
平直断事不偏。王善心意。于一切民。犹如父母。不以物故。不
以用故。不以亲故。不以恩故。不以友故。不以贵势有嘱及故。
不用如是一切因缘。依法断事。不偏不党。于诤对者。怨亲平等。利益语说。实语而说。王若如是。平直断事。功德因缘。于现在
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不失国土。不失名称。一切军众。皆
无罪罚。能护国土。不畏他论。他王不胜。久时为王。王领国土。
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
以心平直断事不偏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刹利大王。有第五法。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
未来。二世利益。如是乃至到于涅槃。何者第五。所谓恒常供养
尊长。何者尊长。谓尊长者。如实而见。持戒智行利益众生。常
作善业。身口意等。恒常寂静。自心无垢令他摄福。如是尊长。
王应亲近。既亲近已。听法闻法常往供养。受其所说。受其言教。
如其所说。王应受持。如所说行。以一切时供养尊长功德因缘。
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
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一切时供养尊
长。善业因缘。
又复受位刹利大王。有第六法。应勤修习。何者第六。所谓
顺旧。依前而与。若父先与。若祖先与。或复先祖于先旧与。若
地若金若银等物。彼受位王。以不浊心以清净心。随顺欢喜。爱
乐彼法。如是依旧。随顺赞善。教他令与。王若如是。依前而与。
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
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常
顺旧依前而与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刹利大王。有第七法。应勤修习。何者第七。所谓
布施。心不悭吝。何者布施。布施者名。少壮老时。恒常布施。
布施一切。一切种施。一切时施。利益一切。饶益一切。安乐一
切。常念地狱饿鬼畜生。一切道中受饥渴等种种苦恼。布施之时。
愿如是等三趣众生。早得解脱。生人天中。王若如是。得现世报。
何者现报。所谓名称。若遭难时。奴仆军众。则不舍离。他国土
人。常来供养。余人见已。不能破坏。一切怨敌。乃至不能得其
少便。于他常胜。如是布施。得现世报。非福田处。如是布施。尚得如是现世果报。况于福田物思具足胜善布施。常闭恶道。常
受乐报。彼无量种。布施而与何者无量。谓法布施。资生布施。
无畏布施。王如是等种种布施。若施沙门。施婆罗门。如是布施
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
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彼
布施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刹利大王。有第八法。应勤舍离。何者第八。所谓
不摄非法行者。不令在国。以刹利王自随法行。是故不摄非法行
者。不令住国。何者名为非法行者。所谓有人。种种方便。劫夺
他物。或叉他咽。令其闷绝。而取其物。或与恶药。令无觉知而
取其物。或设方便。盗偷他物。或复私窃盗取他物。或在道路。
或在市中。作诸方便而取他物。买真卖伪。种种欺诳。而取他物。
或复有人。奸欺无道。压善举恶。进非退是。诬抂贤良。党助不
肖。或有邪见。或有断见。或复有人苦杀众生。望得解脱。若外
道斋。于大会中。屠杀羊等。望有福德。或复有人。犍割众生。
令使不男。或复有人。淫于男子。或复有人。不能供养父母师长。
如是等人。不令住国。何以故。若共同国。令诸善人心意坏故。
相仿习故。同处住故。善人坏故。令王无力。失增上力。非时降
雨。时则不雨。五谷熟时。五谷不熟。所有国土。一切破坏。恶
人过故。以此因缘。不令恶人住在国内。此因缘故。不摄一切非
法行者。不令住国。依法行者。摄令在国。摄法人故。随时降雨。
日触顺时。是故五谷至时善熟。不坏国土。离于怖畏。不生忧愁。
一切国土利益之事。是摄法人。因缘力故。能断一切生死苦恼。
令有福人在己国住。以近如是福德人故。行法人故。第一梵行。
所谓安住。有福德人。近福德人。顺法行人。是故一切有智慧王
近行法人。令住国内。王若如是不摄一切非法行者。功德因缘。
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
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彼不摄非法行
者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刹利大王。有第九法。应勤舍离。何者第九。所谓
不近不善知识。不善知识是恶知识。彼恶知识略有八种。一切王
者皆应舍离。何等为八。一者断见。所谓有人如是心言。无业无
施。无有此世。无有他世。此是最初恶知识也。又复第二恶知识
者。所谓有人如是心言。一切妇女。依时共行。不破梵行。又复
第三恶知识者。所谓有人如是心言。若以火烧得大福德。若与众
生则无福德。又复第四恶知识者。所谓有人如是心言。乃至未死。
有命以来。得名为人。若身死已。善不善业。一切皆失。如风吹
云。更无可集。众生如是。无有罪福。又复第五恶知识者。所谓
有人。常教他人。破坏父母。亦复不听供养尊长。又复第六恶知
识者。所谓有人。言杀生善。若杀老人。若杀盲人。恶病之人。
长病人等。夺其命故。得生乐处。又复第七恶知识者。所谓有人
如是心言。于山崖上。自投身下。若火烧身。若自饿死。或五处
火。以炙其身。如是取死。有无量福。后得天上。无量眷属。无
量天女之所供养。又复第八恶知识者。所谓有人如是心言。一切
由天。非业果报。如是八种恶知识者。一切不听住在国内。眼亦
不看。唯摄一切实语说人。从如是人听闻正法。闻已摄取。受持
修行。王若如是不近一切不善知识。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
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
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彼不近不善知识善业因故。
又复受位刹利大王。有第十法。应勤舍离。何者第十。所谓
有法。应当舍离。舍何者法。所谓妇女(美色)。有智之人。不
属(亲近,迷恋)妇女。一切世间。属妇女者。于世间中。最为
凡鄙。若余凡人。属妇女者。犹尚凡鄙岂况国王。人中第一。一
切妇女。能破坏人。一切国土。一切人民。一切王者。皆由妇女
而致破坏。以贪心故。能令王等皆失利益。能夺其物。令行非法。
不听布施。以贪心故。能令王等一切懈怠。以乐欲故。常近不离。
能令丈夫失自利益。妇女如雹。能害善苗。一切妇女。乐破坏语。
慢妒之藏。属妇女人。行同妇女。属妇女人。国土亦失。是故不应系属妇女。若属妇女。则为凡鄙。以妇女法是鄙恶故。属妇女
人。亦为鄙恶。属妇女者。失一切法。属妇女者常入苦处。若属
妇女。善人舍离。以欲过故。如是之人。妇女所诳。一切妇女。
皆悉欺陵软弱之人体性尔故。不知恩养。能与衰恼。多贪妒嫉。
妇女如是。皆不可信。若属妇女。彼人则于城邑聚落一切人中。
最为凡鄙。何况王者。其损更深。是故不应系属妇女。王若如是
畏妇女过。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
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
以离妇女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一。应勤修习。第十一者。谓
闻言语。不一切信。一切世间。人心不同。迭相破坏。性喜破坏。
作时能坏。成时能坏。本性自体垢故破坏。常乐诤斗故相破坏。
以近亲故。共相破坏。自体破坏。以国土过。是故破坏。自轻因
缘故相破坏。彼此迭互。闇地相说。各为自明。故相破坏。欲令
自胜。令他不如。故相破坏。如是等语。王皆不信。违道理故。
前后相违。以从恶心次第来故。以爱自朋如是说故。先被教来。
于先嘱来。先有恩来。先有怨来。迭相破坏。来向王说。此如是
等。前说因缘。迭相嗔故。作如是说。王不普信。是以国土则不
破坏。如是王者。心性本好。不违不乱。依道理嗔。心不横嗔。
于破坏语。心不生信。彼王自有如是功德不信于他。自心所乐。
少于嗔恚。一切众生。于王爱乐。心善思量。随顺法行。心意正
直。多摄州土。王若如是。不一切信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
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
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不普信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二。应勤修习。第十二者。谓
爱善名不贪财物。以王之心不贪财物。不急拳手。不动眉面。不
怒眼目。不恶语说。其心终不无因缘嗔。又心亦不无因缘喜。心
意坚固。王若如是得善名称。亦得财物。如是得已。于财物中。
不大欢喜。得名称故。胜欢喜心。王法不妨。一切人爱怨不得便。财物多故。又复更有十种因缘。得美名称。何等为十。一者美语。
二者能舍。三者审谛。四者他国远人来看。五者近之则得安乐。
六者以时给施左右。七者敬尊奉施所须。供给善人。拯济孤独。
八者净行。九者好心。不恼乱他。十者正见。不生邪见。得此十
法。行如是法。复教他人行如是法。以如是行得此法故。得善名
称。王若如是爱善名称。不贪财物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
乐。常有利益。随顺法行。他不能胜。异人近之。则得安乐。彼
人久时。作人中王。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
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爱善名不贪财物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三。应勤舍离。第十三者。谓
舍邪见。邪见者名一切众生不安隐本。此颠倒见。一切因缘。皆
不生信。彼不信处。一切憎恶。一切毁訾。王则应舍。若王不舍。
则邪见行。一切人憎。一切不信。一切诸人。皆不顺行。不顺行
故。一切人舍。得衰恼时。依法行天一切舍离。天舍去已。无所
能为。是故王者。应舍邪见。王若如是。正见不邪。功德因缘。
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
赞。于一切时。作正利益为一切人之所供养。一切人爱依法行天
常不舍离。一切国人。如王意行。一切分别。一切心念皆悉具得。
彼王心意。本性不乱。能于久时。王领国土。安隐无患。身坏命
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舍邪见。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四。第十四者。谓世间法。出
世间法。王根本法。所谓惠施。王若大臣。能行惠施。一切国人。
敬爱不舍。心生敬重。不舍其国。向余国土。若余国人。以王能
施。共自妻子。并其军众。一切皆来。归属于王。多人来故。令
王国人。增长更多。自余诸国。不能破坏。以人多故。无能破坏。
如是施者。世间布施。于世间中第一安隐。又复更有出世间施。
第一好施。若人布施。为天所摄。有大力能。有大威德。布施沙
门。若婆罗门。贫穷等人。庄严未来现在好色。何以故。心清净
故。食则清净。食清净故。面色清净。面色净故。端正可喜。此等皆是布施之力。又复有法。现得果报。何者现报。所谓布施。
心无憍慢。离贪离嫉。信于因缘。信因信报。信未来世。供养尊
长。其心柔软。正意思惟。舍种种物。摄大富因。摄离悭嫉。信
于福田。福田功德。福田种子。王若如是。善语熏心。第一净心。
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
身。善人所赞。久时为王。王领国土。久时受乐。国土不乱。恒
常安隐。不怖不忧。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
以能惠施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五。应勤修习。第十五者。谓
勤爱语。爱语王者。一切皆爱一切皆近。若与财物。不能如是摄
取众生。如此爱语。更无能令欢喜清净。如爱语者。一切众生。
如是因缘。故爱语说。先爱心生。然后发语。此因缘故。口说爱
语。如是王者。能取他城他国土等。自国自城他不能得。一切人
爱。王若实语。杂有爱语设有怨家。亦为亲友。何况中人本来亲
者。王若如是。爱语言说。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
有利益。怨成亲友。不作中人。一切人爱。一切供养。能护国土。
能护自身。善人所赞。一切人中。久时为王。身坏命终。生于善
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彼爱语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六。应勤修习。第十六者。谓
修实语。实语者名一切生死解脱之因。不须物买。不可穷尽。乃
是大藏无能劫夺心海中生。第一叵见。一切善人之所赞叹。一切
世间次第流出。此法乃是涅槃城门。于一切时用不可尽。增长功
德能灭诸过。一切人信。能除贫穷。若能实语。虽复丑陋。于余
一切端正人所。则为最胜。以实光明。而自庄严。一切下姓。若
能实语。则胜一切大姓之人。如是实语。庄严种姓。一切人信。
一切人近。一切人见。如见兄弟。随何处行。于彼彼处。为人供
养。如父如母。如王不异。虽行旷野险恶之处。犹故受乐。随行
何国。为王供养。如供养主。若村若城多人住处。一切诸人及大
长者。皆悉供养。自余国土所不行处。流名遍满。彼处诸人。作如是言。彼处若王。若王大臣。实语善行。如高幢幡。名闻六天。
彼善男子。天常供养。随后而行。不见恶梦。第一胜天。供养如
天。若更贫穷。以实语故。后还大富。一切忆念。皆具足得。念
念渐老诸根不衰。得好神通。大力身体。作长命业。成就相应一
切诤对。以其为量。以其为证。若犯王法。被收缚者。以物寄之。
唯此一人。最为可信。如是富者。以物寄之。以实语故。心意不
动。怨亲之人。不能令动。唯以实相。而自娱乐。生欢喜心。以
实语食。而自充饱。实语之爱。数数思惟。或嗔或喜。不动其心。
此王则是。第一大仙。常作世间及出世间二种利益。不越所作。
实画之文。常以实水澡浴清净。常著鲜白无缕宝衣。实名之香。
十方遍嗅。一切世间。未相见者。皆成知友。何况见者善名流布。
过须弥峰虽是年少。老人见之。供养如父。以实老故。亦复能作
长命之业。乃至造作无上菩提大智之业。何况能造夜摩天王世间
之业。王若如是。修如实语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
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
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修实语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七。应勤修习。第十七者。谓
于臣众。若无因缘不举不下。是王重意。彼王不知他戒形相。及
不知意。则不生信。为王之法。细意思惟。然后乃作。王于臣众。
若不于先深细思惟。或下或举。彼则非王。若为王者。则不久灭。
唯可单有王名而已。不思惟作。心意少动。意轻不住。若说旧法。
众则不信。言王妄语。是故于王。不生爱心。或以余人。换其王
位。是故王者。知此过已。不作妄语。如是妄语。现在未来。不
能利益。是故现在无量种过。知此过已。不妄语说。余人若尔。
亦不相应。况复王者。如是如是。失于王法。如是如是。亦失世
间。若王有福。胜世间人。一切皆胜。王常实语。则护世间。护
彼乐故。王法不妨。一切善法。实为根本。若不实说则于臣众。
无有因缘。或举或下。若常实语。则于仕人。若无因缘。不举不
下。王若如是。则于王位。不动不失。一切臣众。知王如是。则不舍离。向他国土。深生敬重。如父如母。一切时乐。生欢喜心。
彼王则有坚意住意。有不动意。有一厢意。与臣众乐。王若如是。
不无因缘。或举或下。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
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
界中。为夜摩王。以无因缘不举不下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八。应勤修习。第十八者。谓
能识知人之善恶。此大智慧数数修故。若能知者。则为第一最胜
大王。王知彼人是智非智。若如是知。则是世间一切地器。任为
王者。一切他王。不能破坏。若勤所作。如所应处。安置使令。
彼如是业。皆得成就。不失财物。于所作法。次第增长。王见人
中。若非法行。王则不摄。贪食之人。不知恩人。王则不摄。多
人怨人。邪见之人。无怜愍人。妄语之人。他王怨人。恶律仪人。
不知时人。难调伏人。常恶业人。著境界人。曲因说人。其体本
性。不知足人。恒常不作利益行人。常于他所先作恶人。慢心之
人。常乐怨人。踊跃之人。语动之人。意动之人。如是等人。王
则不摄。摄何等人。所谓随法修行之人。不谄曲人。不我慢人。
实语之人。聪明智人。柔软心人。不恼他人。不诳他人。于三宝
所能供养人。得信之人。知足之人。调伏之人。不懈怠人。常作
业人。少食之人。一切爱人。有慈心人。有悲心人。精进之人。
正见之人。智慧之人。依法律人。生来清净身口意人。信因缘人。
知业报人。不饮酒人。不多睡人。近善友人。乐惠施人。有戒之
人。有智之人。如是等人。王则应摄。如是等人。王于其中。知
轻知重。堪为何业。则令营作。彼王如是。更无余王能为破坏。
无量财宝。富乐具足。随顺法行。随法行故。则能布施。能为福
德。供养三宝。王若如是知人好恶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
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
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识别人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九。应勤修习。第十九者。谓
定一时数见众人(亲民)。若刹利王。常定一时。数见众人。如是王者。久时为王。一切国人。皆不嫌恨。能知一切人之善恶。
能令国人一切行法。强不陵弱。一切国人随时见王。财物具足。
以此方便。增长炽盛。财法富故。不属他王。以安隐故。随顺法
行。供养沙门婆罗门等。从其闻法。既闻法已。法行转胜。以定
一时数见人故。修法之行。转胜增上。如是如是。随法行故。如
是如是。富乐增长。大富乐故。能大布施。广作福业。精勤持戒。
王若难见。彼王则无如是功德。是故王者应定一时常数见人。王
者若能常定一时数见人者。则能行法。是行法人。有大福德。王
若如是常定一时数见众人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
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
世界中。为夜摩王。以定一时数见众人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第二十。应勤修习。第二十者。谓
少睡眠。少睡眠故。心善思惟。意不错谬。不愚不钝。怨不得便。
恒常一意所作决定。决定作故。善思惟作。王若如是善思惟作。
随何等法。皆速成就不经久时。彼王晨朝则不放逸。不放逸故。
寿命则长。善思惟故。一切国人。心则慕乐。不生厌恶。国内人
民。一切军众。一切僮仆。左右百官。诸大臣等。皆悉炽盛。财
物丰饶。多臣民故。则多财物。多财物故。有大威德。有威德故。
则能布施修行福业。能善持戒(节约,不浪费)。王若如是少于
睡眠功德力故。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
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
以少睡眠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一。应勤修习。二十一者。谓
一切时常不懈怠。不懈怠王。坚固精进。如法修业。随何所作。
一切皆能。究竟成就。随心制御。皆悉属己。他不能坏。他不能
夺。一切国人爱王心意。皆生敬重。其王国土。一切皆善。一切
具足。若城若村多人住处。遍满国内。间不空旷。不懈怠王。坚
固精进。有大势力。如是如是。随何所作。彼彼所作。一切成就。
何以故。不懈怠故。法时处等。方便具足。不懒怠王。于世间业出世间业皆能成就。乃至能成涅槃之业。何况余业。若勤精进而
不懈怠。时处方便。所作具足。彼王则胜一切余人。种种具足。
彼王如是世间所作。皆悉成就。如是共智。而复能作。出世间业。
皆悉成就。出世间者。谓施戒智。王若如是常不懈怠功德因缘。
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
赞。施戒智等。犹如香气。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
摩王。以不懈怠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第二十二。应勤修习。二十二者。
善友坚固。友坚固王。善思惟作。久时为王。远离诸过。他不能
坏。如树多根。长而深入。坚牢善住。不可倾转。风不能坏。如
彼牢树风不能坏。王亦如是。知友坚固好心善意。一切人爱。所
共敬重。世间法中。坚固不坏功德善友。有十三种功德具足。何
等十三。一者善知。王若有恶。能令清净。二者堪能。最难作者。
能为王作。三者有智。若彼善友。复有善友。则令为友。四者心
尽。所有财物。善友皆知。五者尽意。知于善友有利益事。勤心
作之。六者心舒。忽尔相见。不捡威仪。七者究竟。若得衰恼。
乃至失命。则不舍离。八者称意。随心所须。如心为作。九者不
匿。随家所有。一切不隐。随其所须。索者不吝。十者共心。若
见善友。多有具足。则生欢喜。第十一者。若得苦恼。则共同苦。
设使大嗔。心亦不变。随有何食。一切同食。同共游戏。第十二
者。于所有物。不劣根求。若自有物。不苦求与。第十三者。若
知家中消息好恶。乃至诤斗。如是等事。一切尽说。不忌不难。
自家中事。乃至诤斗。亦皆尽说。如是十三功德善友。如是功德
具足善友。则是世间。如是世间功德具足十三善友。王成就一。
则有大力。况复有多。是故智王应当勤摄如是善友。王若勤摄如
是善友。一切所作可爱之事。皆悉成就。又因善友。复能成就出
世间道。略而言之。有十功德。具足善友。何等为十。一者能遮
非法之行。二者能教修行布施。三者能教受戒持戒。四者示智。
能教修智。五者好心。遮近恶友。六者正信。示业果报。七者若见迷恶道时。教住善道。八者若见毁犯戒时。能为除灭。九者教
令供养父母。十者恒常数数教诫。如是十种出世善友。一切恶道
皆能拥护。犹如父母。坚固善友。常于善友。若善友朋。不生慢
心。如是善友。非现在世。是未来世。是故王者应坚善友。王若
如是善友坚固。则修善业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
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
世界中。为夜摩王。以坚善友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三。应勤舍离。二十三者。所
谓不近无益之友。言无益者。所谓一切诳惑之人。不近一切博戏
之人。导恶行人。若恶思惟。思惟已作。近如是人。大不饶益。
所失甚大。失中大者。所谓诳惑。诳惑有二。一者私密。二者公
彰。彼公彰者。谓博戏等种种诳惑。彼私密者。诈设形服。犹如
恶人。不识别者。心谓之好。如是等人。外道所摄。并实外道。
外道棘刺。诳惑自亲。亦诳他人。不畏后世。现善形相。实是大
贼。如是等人。尚不应见。不应共语。何况亲近以为知识。善人
应舍。彼尚不能利益自身。况能利他。王者应当舍如是等不善知
识无益之友。不近一切诳惑之人。不近一切博戏之人。如是等人。
不与相识。正念所作。正思惟作。王若亲近善知识行。善知识熏
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
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不
亲近无益之友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四。应勤修习。二十四者。所
谓嗔喜所不能动。若刹利王。能持嗔喜。彼王国土。牢固不坏。
一切国人。皆悉务乐。不生厌恶。无能破坏。无能得便。王若不
嗔。思惟而作。非不思惟。非无因缘。退人职位。非无因缘。进
其官爵与财利等。以不嗔故。密语不彰。非无因缘。而举下他。
于欢喜处。心不高举。如是王者。身有实意。不作诸恶。不摄恶
人。平等重意。彼王如是。世间法中。嗔喜不动。而得安隐。云
何复于出世间道嗔喜不动而得安隐。王若不嗔。则为能持生死一垢。王若不喜能持力垢。彼王如是。能持力垢。持生死垢。若人
能持如是二垢。彼人则能持痴力垢。王若如是能持三垢。智忍坚
意。有决定意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
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
摩王。嗔喜不动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五。应勤修习二十五者。所谓
不著(执着)。饮食二法。不多贪著。何以故。贪多饮食。于王
则妨。常念饮食在腹内故。彼诸国人。左右军众。心生厌贱。有
如是念。彼王心意。同如畜生。唯除饮食。更无余心。无余业心。
恒常如是贪乐饮食。心常爱乐饮食味故。则不思惟法与非法。于
国土事。不能筹量思惟计校。不思惟人。不能调伏一切左右内外
军众。于大臣等一切国人。不能次第。如彼相应与其官爵。于所
作事。不知轻重。彼王财物。唯有损减。财物减故。则少财物。
财物少故。饮食则尽。无饮食故。一切轻毁。以贪饮食。故致贫
穷。贪多饮食。不自节王。如是妨碍。世间饶益。云何复为出世
间妨。谓心贪著。乐多饮食。常爱诸味。不正思惟。不能念身。
不能念受。不能念心。不能念法。不能思念。苦集灭道。自余一
切皆不思念。如是贪著饮食境界。同如畜生。无有差别。是故应
当。依顺道理。相应饮食。如相应行。相应语说。清净诸根。如
应转动。思惟正道。身受心法。苦集灭道。如是法中。心善调伏。
能思能念。心正念故。根转清净。相应饮食。身则调停。身调停
故。心亦调顺。心调顺故。能念善法。是故不应爱著诸味。若以
饮食。内于身中调适相应。则为安隐。恒常依法。而修习之。如
是彼王。能调伏心。心则正念。心正念故。能作善业。王若如是
不贪饮食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
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所修善业。唯如香气。生于善
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不贪著饮食二味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六。应勤修习。二十六者。谓
善思惟。善思惟王。则于世间及出世间安隐之事。一切皆得。何以故。心功德故。善思惟者。于现在世。若未来世。常得胜乐。
随何等事。善思惟作。则无诸过。意如是念。贪欲等垢。常行恶
道。应令尽灭。以不净法。除贪欲垢。以慈悲法。除嗔恚垢。以
观智法。除愚痴垢。如是皆以心善思惟。故能除灭。非不善意。
而能除也。若恶思惟。不能成就世间之法。要善思惟。则能成就。
是故当知。一切诸法。善思惟作。则得成就。王若如是。心善思
惟。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
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
以善思惟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七。应勤修习。二十七者。谓
不待时安详而作(防患于未然)。若作世间。作出世间利益之法。
久时乃作。则不可作。既不可作而作之者。则不成就。譬如有病。
不时速治。久乃治者。则不可治。不可治故。则能杀人。如是复
有无量作法不时速作。久乃作者。难作叵作。不可得作。如是能
障。出世间道微少烦恼。亦如彼病。不速治故。烦恼不断。以不
断故。则入恶道。是久乃作之大过患。如是障碍出世间道。微少
烦恼。不时断故。渐次增长。犹如毒芽。久则增长。烧一切身。
能令众生若堕地狱饿鬼畜生。是故不应安详待后久时乃作。如是
王者。若诸余人。若诸比丘。若诸俗人。若大富人。若贫穷人。
一切不应安详待后久时乃作。若人待后久时乃作。彼人生过速得
衰恼。乃经久时。不能除灭。不能破坏。不能断绝。以不断故。
自得衰恼。若人不观久时乃作。则速失坏。并根普拔。如是之人。
无彼过故。毕竟得乐。住世间道出世间道。如是之人。若过始生。
即能除灭。如毒芽生。见即除者。彼毒芽者。喻如烦恼。久则增
长。过生则多。是故若有断始生过。则为真知。而得安隐。彼人
常乐。王若如是不待后时安详而作功德因缘。于现在世。常得安
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能护自身。善人所赞。彼人常乐。身
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以不待时安详而作善业
因故。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八。应勤修行。二十八者。所
谓以法利益国土。非是非法。彼多法王。能自利益。能利益他。
自利益者。若王持戒(节俭、自律)。能护国土。非不持戒。是
自利益。利益他者。谓见有人。不随法行。令住法中。王者如是
正护国土。护国土故。法财名三。皆和合得。既能如是令他依法。
何况自身不随法行。如是王者。则得财物。云何得物。所谓决定
于国土中一切财物。六分取一。是以国土。则为大富。以正护故。
若国大富。王有急事。一切人民。以爱王故。知王有急。须用财
物。皆悉多与。此是王者第二功德具足成就。如是王者。正护国
土。左右军众。敬爱于王。一切方处。称王善名。王若如是。法
财名等。和合具足。于现在世。常得安乐。常有利益。能护国土。
能护自身。善人所赞。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为夜摩王。
以自他利善业因故。
又刹利王。复有一法。是二十九。应勤修习。二十九者。谓
常修行十善业道。彼十善道。第一乐报。以要言之。则有三种。
谓身口意。身则有三。杀盗邪行。口则有四。妄语两舌恶口绮语。
意地有三。贪嗔邪见。如是十种不善业道。颠倒则名十善业道。
名为慧道。名为正道。不善业道。则无有慧。善道有慧。故名慧
道。摄人天生。次第乃至到于涅槃彼王如是。自身能住。复令他
人军众等住。如是王者。于诸众生。犹如父母。能到涅槃。随自
所愿何道皆得彼王如是。一切所念。皆悉成就。常为天护无有刀
剑。怨敌等畏。一切国土。常不坏乱。一切五谷。随时善熟。如
天时节。日月调和。普照一切。国土所用。一切具足。多饶人众。
彼王如是。正护国土。后时无常。身坏命终。生于善道天世界中。
受何业报。受何等乐。略而言之。夜摩天中。不杀业故。天命则
长。有下中上。如是天命。于六欲天。不偷盗故。天中大富。七
宝具足。园林山峰。种种可爱。在如是处。游戏受乐。不邪淫故。
诸天女众。于余天子。悉皆不往。乃至未退。有命以来。不往不
近。彼诸天女。一切端正。一切好色。光明胜妙。眼见心乐。若
南无地藏王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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