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宫保第 `,6|6.8#
宫保第,位于元善镇瓦背一街,是颜检于清嘉庆年间诰封为太子少保时所建。 \96\!7$@O
建筑体座北向南,进深三栋34.3米,面阔29.4米,占地面积1088.4平方米。采用砖、石、木、瓦、石条等材料建成。瓦项悬山式。举架为抬梁式木构架。内面大厅、住房与廊相连。天池较大。屋内共竖石础木柱20条。正门的两侧置有用青石料雕成的石鼓两面。鼓呈圆形,直径68厘米,厚26厘米。鼓下安有石雕垫座,呈长方形,长88厘米,宽46厘米,高50厘米,石鼓与垫座之间雕饰有一小狮。屋的外墙均用鹅卵石、石灰混和夯筑,厚50厘米,坚固异常。 G:1d6[Q5{
此屋的门额原挂一木匾,上书“宫保第”三字。屋门两旁挂木质楹联一副,刻文“一门三世四督抚,五部十省八花翎”。屋内原存皇赐之“福”匾及楹联、书、画、装饰品等甚多,因历时多年,均已失散。 .=;IdLO,Bf
现原建筑已拆建为体育馆,只剩后栋一堵残墙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