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推阐无住以开解约果广明
初果离相
须菩提。於意?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1、初果断尽三界八十八使,已见真空之理,而知无我亦无我所矣。
2、『须陀洹』,此?『入流』。根尘相对,名为六入,所以相入者,识为分别故。今曰『不入』,明其能空情识矣。虽名入流,而实『无所入』。
3、故曰,『是名须陀洹』。「名」者,假名也、名相也。下是「名」句,皆此意也。
四二、明二果离相须菩提。於意?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1、初果进断欲界思惑上上乃至中下,共六品。证二果,尚馀下三品惑。
2、二果须一往天上,一来人间断之,故称『一往来』。然其心中,实无往来之相。
四三、明三果离相须菩提。於意?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来。是故名阿那含。
1、『阿那含』,此?『不来』。二果进断欲界下三品惑尽。寄居色界四禅天,不来人间,故称不来。然其心中,实无所谓来。
2、因其来意已无,故能不来。是亦假名「不来」耳。
四四、明四果离相须菩提。於意?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1、『阿罗汉』,此?「无生」。三果於四禅天,进断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尽,便证无生法忍,不受?有。生死从此了矣,故称无生。然其心中,实并法亦无之。因其无法,则生灭心息,故曰无生。是亦假名无生耳。
2、阿罗汉一?「杀贼」,杀烦恼贼之意。又?「应供」,以一切漏尽,当受人天供养之意。
四五、师资证成约当机无得证引佛说
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
1、不与物竞,一切平等。由不自是,故能无诤。
2、『无诤』,则不恼他。意在守护他心,令不生恼。修此三昧,岂非大慈。
3、『三昧』,此?正受,亦曰正定。不受诸受(苦、乐、忧、喜、?),名正受。一切不受,则不为一切所动,是为正定。
4、然此三昧之所以成者,则由於人、我、是、非之相皆空耳。
5、虽得无诤三昧,而不存有所得心。是自忘其在定矣,此为离三昧障。乃真得无诤、真得三昧。故称『第一离欲阿罗汉』。
6、不但於一切人中最为第一,即以阿罗汉之离欲言,亦称第一也。
四六、陈离相
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
四七、释所以反显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
1、『阿罗汉道』,即谓离欲。『阿兰那』,此?寂静,亦?无事(心无事相)。相尽於外,心息於内,内外俱寂,无时不静也,即无诤三昧之别名。
2、『乐阿兰那行』,谓心之与行,契合无间,即证得之意。
3、凡夫所以起念无他,未能忘情於能得、所得耳。能得是我相,所得是人相,能所不一是众生相,执持不断是寿者相。作一得念,则四相具足。
4、布施者若存有所施,最易志得意满。故发大心、行大行者,万不可住相也。
四八、正明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1、必得而无其所得,乃为真得。若有所得,便为非得。
2、必行而无其所行,乃为正行。若有所行,便为非行。
3、?何无其所得,无其所行,不作念是也。不取不住,无住始有入处。
四九、约往因无得证
佛告须菩提。於意?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於法实无所得。
1、此世尊往昔行菩萨道,初证八地时之事。望佛果则为因地,望初学人则为果地。
2、八地证无生法忍。无生法,即是真如实相。「忍」是通达无碍不退之意。即理智相冥,忍可印持也。
3、於法之法, 益大师约无生法忍说,极是。
4、闻法住相,则心中生灭未息,何能便证无生。若有一所得之无生法在,仍然是生灭心。尚能谓证无生法乎。故知虽得无生,而於此法,实无其所得也。
5、菩萨住相,便不能成佛。发心修大乘者,若其住相,岂能成菩萨,又岂是菩萨行。
6、?何心能不生,必当无住於相。故无住,正是无生之唯一入手方法。
五十、约因详显约因心正显明严土不住须菩提。於意?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则非庄严。是名庄严。
1、菩萨修因时,六度万行,一一功行,回向净土。所谓「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是也。
2、须知「庄严佛净土」,「净」字最要紧。土?何净,由心净耳。既须心净,所以庄严不能著相。若心取相,便不清净矣。
3、『庄严佛土』,应不取著、不断灭。『则非』,明其不取著相。『是名』,明其非断灭相。
4、性必现相,性相从来不离。相从性生,仍应会归於性也。
5、「则非」、「是名」两句,即开念佛法要也。『则非』,明自性清净,本无有念。『是名』,明妄念繁兴,必须执持名号以除妄念。
6、念佛必应念至无念而念,妄尽情空,一心清净,是谓一心不乱。心净即佛土净矣。
五一、显成发无住心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1、此节经文是结束前文。为自开口说至此处,千言万语之点睛结穴处。义趣甚深。
2、『是故』,承上起下之词。不但上承「生信」一大段,直是紧与开经处「总示」呼应相通。正明一切无住,最?更就菩萨修六度时,於庄严佛土,亦无所住。「则非」句,不住法相。「是名」句,不住非法相。
3、上来所说,皆是为「生心无住,无住生心」作张本。亦即为发菩提心者,指示方针耳。
4、『应』者,决定之词。无论小乘、大乘,果位、因地皆当无住。可知发大心者,决定亦当无住,非此不可。
5、「生心」比「发心」义深。清净心即是本具之性。所谓自性清净心。清者不浊,净者不染。虽为无明烦恼尘垢所障,但能依法修行,清净本性,依然现前。
6、凡发无上正等觉心之人,应令清净本性现前。故曰『应生清净心』。言下有回头是岸意,其警人也深矣。
7、说一句『生清净心』,无异说明发菩提心之所以然。何谓发菩提心?曰,一心清净而已矣。当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此是教人,世间一切、皆应不著。
8、觉照即是在起心动念处,微密用功,乃为切实。发大悲心,广修六度,利益众生,多读大乘。解慧增明,增长戒定。夏莲老净语教人,持戒、念佛、看经论,察过去习毋自欺。正是此意。
9、本性活泼泼地,无相无不相。经?,不住色等。又?生心。以示发菩提心者,不应住於尘相,非令心如死水也。
10、清净心是真心,住尘攀缘心,即是妄心。《楞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种种颠倒。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外道等。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一者,无始生死根本。则汝今者,与诸众生,用攀缘心为自性者。二者,无始菩提涅 元清净体。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
11、须知住尘之心是识,因其攀缘,名之曰妄。而此妄心,原是真心之所变现。?何变,由其不达一真法界,分别人我故也。
12、『无所住』,含有不执著、亦不断灭二义。『而生其心』。「而」有「而又,而?」二义。「其」字指菩提、六度等。『如是』则所发修行六度之心,方为菩提心。以其与自性清净心相应故。
13、「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两句贯彻全经。此中之「应生清净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又是「不应取法」两句之点睛处。『应无所住』,不应取法也。『生其心』,不应取非法也。
14、但清净、不生心,便是死水。佛法所不许。清净要在「生心」中显现。
15、「生」者,任运而生。「无住」,无妨随缘而住。虽住而实无所住。任运而生者,法尔显现。生而实无所生。果能如是,则法法都显无住生心,物物莫非般若实相。
16、学佛必须依教奉行,教义幽深,必应得其纲要所在。『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无论修何法,行住坐卧,不离这个,才有入处。而自性清净心,才能透露出些消息。所修之法,亦可望有成就之期也。
五二、证以报身不住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於意?何。是身为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1、『有人』,指发大道心之人。大心为因,『大身』为果。多劫勤修六度万行,福慧双严,功行圆满,方能证得。所谓无边相好身也。
2、无论果位因地,相与非相,皆不可取。若於此理少有未明,则修因时,便於「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不能深契。此佛举问之微意也。
3、『非身』,有二意。一约证果,所证乃清净法身之体,非此报身之相。则「非身」指报身言。二约证果,既是法身体。法身周沙界,其大无外。遍入微尘,其小无内。无形相,无数量。净名?,佛身无为,不堕诸数。意显约体言,故说非身。则「非身」指法身言。
4、不必著有,不必著无。然?修因时,便能不取我相。不住六尘,而生清净心矣。
五三、约经功校显显福德胜引河沙喻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五四、明宝施福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1、『实言告汝』,说在此、而意在下文。使知「所说、持说之福,更多於此」,是真实语,不可不信。
2、恒河无量,河沙无边。借有为法之极大福德,作一比例。以显持说之无为法,福德更大於此。
五五、显持经胜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1、『四句偈等』,极言持说极少之经,尚福德胜前。则持说全经,其福更胜,不待言矣。
2、『受持』,则能自度。『为他人说』,则能度他。自度度他,是菩萨行。故福德极大也。
3、布施知离相,是福慧双修。又能深信因果,信心清净,老实念佛,求生净土。则能了生死,出三界,永脱轮?,不退成佛,殊胜果德不可思议。
4、财施不及法施,具含多义。
(1)财施,施受未必有智。法施,非有智不能施,亦非有智不能受。
(2)财施,施得大福,受只得眼前小益。法施,施受皆得大福。
(3)财施但益人身命。法施则益人慧命。
(4)财施伏贪。法施断惑。
(5)财施,双方不出轮?。法施,双方可了生死。
(6)财施,双方受用有尽。法施,双方受用无穷。
(7)财施,施小则所益小。法施,小施可得大益。
5、菩萨摄受众生、财施不可无。但宗旨在行法施,不以财施为究竟耳。
6、金刚般若,直指本性。若能见性,便可成佛。岂但自己了生死,令众生了生死而已。直可度无量无边众生,皆令成佛。绍隆佛种,莫过此经。
五六、显胜所以明随说福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 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1、『随』者,随缘、不限定之意。如随人、随机、随时、随处、随众、随文。
2、『此处』指说经之处。说处如此,说经之人可知矣。言处必兼言人也。
3、说者不可著相,远离名利,恭敬供养。闻者不可不存恭敬,尊重法故,不忘所自故。
4、《大般若经》?,「帝释每於善法堂,为天众说般若波罗蜜法。有时不在,天众若来,亦向空座作礼供养而去。」此即诸天遵依佛说,恭敬说经处之事实。
5、法供养者,如普贤大士所说,「如说修行、利益众生、摄受众生、代众生苦、勤修善根、不?菩萨业、不离菩提心」等是也。
6、说经即是道场,便与塔庙一般无二,故皆应供养也。
7、《法华》?,能为一人说《法华经》,乃至一句。是人则为如来所遣,行如来事。《法华》然,一切经皆然。
8、实相,佛之法身也。而为此经所明者。故『如佛塔庙』。塔庙必供佛像,必有经法,必有僧众。故一言「塔庙」,即是住持三宝所聚之处。
9、说经之人,代佛宣扬,便同真佛在此。说此大法,绍隆佛种,便是住持三宝。故曰『如佛塔庙,皆应供养』。
10、虽说说经处,意实在人。然而尊重说经人若此。倘说经人,非法说法,法说非法,妄谈般若,误法误人。其罪业之大,亦不可言喻。此又说经者所当知,应兢兢自审,不可少忽者也。
五七、明尽持福正明尽持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
1、言『受持』复言『读诵』者,明其必能领纳修持,方为真能读诵。以经义无尽,时时读诵、时时有悟处,薰习不断,增长定慧,受持之力,日益进步。
2、若非尽受尽持,岂能头头是道,为众随缘而说也。
3、如来之意,实欲人人既能受持,又能为人演说。世尊说此经法,实望人人成就,而成就必须自度度他,二利圆满方可。
五八、正明所以
约成就正显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1、『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也。《弥陀经》?∶「释迦牟尼,能为甚难希有之事,能於五浊恶世中,得阿耨菩提。」甚难希有,即第一希有也。
2、『当知是人』,福慧双修,自他两度,便得直趋宝所,大有成就。便知其福德,远胜於以充满无量无边大千世界之七宝布施者。
五九、约薰习结成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1、『经』,本有路径之义。『典』,轨则之义。本经所说,皆是发菩提心者不易之正轨,共遵之觉路。故此经所在之处,便是宝所。佛及一切贤圣,莫不在此。
2、『若尊重弟子』,是统谓一切贤圣、菩萨、罗汉,尽摄在内,不必分别专指也。总明此经殊胜,在处处贵,在人人尊而已。
3、又为劝人供养此经、读诵此经、受持此经、广为人人说此经也。则持说者,便是亲近诸佛、菩萨等大善知识。
4、须知此经专明实相,直指本心。受持之者,果能直下承当,依经起观,则生福灭罪,径证菩提,功德何可称量。
六十、请示名持请名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何奉持。
1、『尔时』,意显领会得纲要时,便当行持,不容稍懈。所谓「解时即是行时」是也。
2、他经请问经名,多说在全部之末。今在中间,何故?须知此经?半部之义,是从前半部开出。其义前半部中已有,不过说之未详耳。若非长老再问,则说了前半部,便可终止。
3、故此经名,虽似说在中间,仍与他经无别。请示持法,以便大众遵依。
4、古人释『持』字义,曰「任弘」。「任」是担任,指自行。「弘」是弘扬,指劝他。
5、请问经名,即是请求开示总持之法。
6、信、解、行三,不能定说有次第,不能定说无次第。人必具有信心,而?研求佛法。必明得佛法真实之义,而?方知真实修行。此有次第也。
7、?实而论,若无功行,则障深慧浅,决不能深解。若无解行,信亦不真。由是言之,信、解、行定要同时?进,岂有前?次第之可言。
8、或遇有人,无端而能信佛。一闻便得明了。亦有於佛法一毫不明,而能发心精进勇猛修行者。此皆夙世本有功行,今遇因缘,遂尔发现,非偶然也。
9、必须真实如法做到,始名曰「行」。真实见到佛理,始名为「解」。真实知得皈依三宝之益,始名曰「信」。凡亲眼见得,亲身做到之事,则谓之「证」。、解行做到究竟,名曰「究竟证得」。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由是可知,信、解、行、证,实际为一事。此之谓平等。即此四字,便可悟「由平等见差别,由差别见平等」之理。
10、实相显现时,唯一清净。并信心二字,亦无痕迹。则是真究竟平等,如如不动矣。
11、若明佛理,随拈一法,皆能穷其究竟,归於平等。是知佛法,无浅非深,深亦可浅,直无浅深次第可说。故不可取著其相,而曰「则非」也。然为接引众生,启导进步,又不能不假设一浅深次第,以及种种庄严之事。故不可断灭其相,而曰「是名」也。
12、「无有定法」四字,通贯一切。会得此义,头头是道。荐得少许,活泼泼地。於深义趣,自能领会。
13、因为无有定法,所以不可执有,不可执无。必须离相反照,庶几证入也。
14、相即性体之用,有体必有用。性相一如,相何可灭。则知欲见本性,必应离名绝相,破其我见。我见不除,便生分别心,而起念即著相矣。
15、「我见」是无始病根,必应依佛所说法,返观内照,息攀缘妄想。遵依仪轨、持戒、忏悔、布施等,求消业障,开发本智。令信心增长,解行成就。
16、体会一念心性,与诸众生本是一体,且体本空寂。然?感应神速,成就自易。
17、持此义以为人,则能胸襟旷达,不惹烦恼,而得自在。亦知谨言慎行,不错因果,而无 碍矣。
18、持此义以处世,则知万事皆空,任他风浪起,与我何干。亦知人情世态,纷纭往复,安危苦乐,随遇而安。
19、持此义以当大任、作大事,以不著相故,事来即应。心神泰然,不为所动,条理秩然,头头是道。世出世法,一切尽摄,事事奉持,时时皆修,在在受用,处处皆是佛法也。
六一、总示名持示能断之名
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
六二、示持经之法
以是名字。汝当奉持。
1、此是令人,顾名思义,因名会体。要知经义,皆是「应无所住」。所以急当断除我见,则烦恼障除。而业障、报障,亦随之而皆除矣。三障消除,则法、报、应,三身圆现。
2、必须将「不住六尘生心」,放在心中,时时观照起心动念。倘於六尘少有触著,便当机立断,坚持不懈。至诚恳切,求三宝哀怜摄受,放光加被,助我之力。念佛不得力,亦全由未在此中用功也。
3、吾人修行,必须於一切染缘,所谓六尘者,依此经能断、奉持二义,当机立断,坚持不懈,降伏习气。庶几有一心不乱之可能,而往生极乐,径登不退,不难也。
六三、详明所以总标所以者何。
1、『所以者何』四字,标词使人注意也。下(六四 六九节)经文,皆是开示修持之法。皆是说明,『以是名字,汝当奉持』之所以然。
2、此一句中含有三义∶(1)如何而断。(2)从何断起。(3)因何须断。
3、「如何而断」。断者,断我见也。我见是妄想之别名。妄想原是真心所变,本不能断。所谓断者,破之而已。
4、?何能破,开解而已。断我见,并无别法,唯在彻底明理。亦即彻底开解,而见到宇宙人生之事实真相而已。
5、众生处处执著,由其不知四大五蕴,以及一切法皆是缘生,如幻如化。?何可执,执之何益。
6、若能於一切法不执,则我见自化。此真破见惑之金刚也。故曰,『以是名字,汝当奉持」。
7、「从何断起」。应知其则非,而离名字相。知其无所说,而离言说相。大千世界,为佛教化之境。三十二相,为佛所现之身。皆不可执,其馀可知矣。
8、自己所修之法、所为之事,以及依报、正报等等,皆当奉此义以为观照。
9、「因何须断」。倘不如是观照,断除我见,便不能明心见性。
六四、别详示会归性体示应离名字相持
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则非般若波罗蜜。
1、『则非』,令离相,所以会性也。成佛由於修般若,而不知实由修「般若则非般若」也。使修般若而未离名字相,则为四相具足之凡夫也。
2、「佛」之一称,乃性相全彰之名。非同「如来」,但属性德之称。今曰『佛说』者,乃指般若则非般若。即名字以离名字也。明其虽不坏相,仍应会归於性。
3、般若无上之法,尚应离名字相,何况其他一切法。
4、不取法相,以修持一切法,则法法莫非般若。乃为『般若波罗蜜』。
六五、示应离言说相持
须菩提。於意?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1、『有所说法否』,意谓心中存有所说之般若波罗蜜法相否?
2、『如来』是性德之称。性体空寂,岂有所说之法相耶。不曰「佛说」而曰「如来说」,意在明此。
3、『无所说』者,无其所说也,非谓无说。「无所行」、「无所得」等句,意同此。
4、性体自证,名为如来。如来即是证得平等性体,理智一如,能所一如。
5、如来所说,皆是真如自性中自在流出。初未起心动念。虽终日说、炽然说、刹说、尘说,实无言说之相。尚无说相,安有所说之法相耶。故曰『如来无所说』。
6、须知此两节经文义趣,世尊实令奉持者离念也。念不离,则名言之相终不能离。
7、《起信论》?∶「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又?∶「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8、离心缘相,即是离念。「缘」指攀缘。心缘,即是起心动念。心若动念,必有所攀缘,便落於名字相矣。
9、《起信论》又?∶「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是故一切法,从本以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此节论文,正此处之注脚也。
10、「非识、非有、非无」,此三句,总谓一切诸法,不过彼此对待相形,虽似有而实无,当体皆空。
11、当知般若,亦是与彼诸法相形。名为般若耳,安可执著名字相。
12、前?明了无有定法,是清我见之源。今?破除攀缘妄想,是截我见之流。
13、一切众生,从本以来,不了达十法界理事,唯一真如,同体平等。念念相续,未曾离念,谓之无始无明。
14、今欲返本还源,故必须从根本解决,以断其念。难哉、难哉。因其难也,故佛为说种种方便法门,令其随顺得入。
15、《起信论》?∶「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问曰,若如是义,诸众生等,?何随顺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无有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於念,明为得入。」
16、心虽无法,而法从心生。因诸法一如,故不可说。因真心无念,故不可念。名为真如也。
17、念是业识,性体并无是事。此明虽业识纷动,而性净自若。能大师?∶「何期自性,本自清净。」
18、当知念之为物,当处起,当处灭,刹那不停。病在前念灭,?念又起,念念相续。随灭随起,并无实物,犹之空花,幻有无实。故曰∶「不怕念起,只怕觉迟。」
19、归源无二路,方便有多门。念佛一法,尤为断念方便之方便。不念他念而念佛,亦是转换一个念头。而念佛更视作观亲切。盖作观,可说是智念,念佛则是净念。换一个清净念,以治向来染浊之念。一心念之,又是以纯一之念,治向来杂乱之念。
20、佛者觉也,阿弥陀佛,是无量觉。念念是佛,即念念是觉。觉者,觉其本性本来无念也。故曰,更亲切。念佛功夫,虽未能做到念而无念。但能行愿真切,仗弥陀悲愿力,接引往生,便同阿 跋致,即是圆初住地位。如修他法,至此地位,须经久远劫数。今一生办到,其为方便之方便,更何待言。
21、我等幸闻此法,岂可蹉跎,交臂失之。然行愿真切,必须一心在念佛求生上,方能谓之真切。
22、所以念佛人,於断念一层,纵令未易办到。而「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这两句务必要做到。念佛真实功夫,真实受用,如是、如是。
23、妄想是众生无始来之病根,万不可强制。如其强制,反伤元气。因妄想是本心之作用,不过错用了,所以成病。只要依照佛法,将其转换过来,归到智念或净念上。久久自然无念,便是平等性智,妙观察智矣。
24、今曰断除,是除其病,非除其法。断妄归真,便恍然大觉,了达万法一如,本是一真法界。本无人我差别,则万念冰消。
25、必须多读大乘,亲近善知识,指示修学门径。首先要明?六尘等境,唯虚无实,不为所迷。知一切法唯心,心外无法。此是遣荡尘境之方便,渐渐乃能胸无点尘。则慧光开矣。纵有念头,亦极微薄。然?乃能断之。
26、开智慧是转凡入圣之枢纽。经?,「以是名字奉持」。「名字」是金刚般若。故此经所明义趣,皆是开其金刚智也。离名字、离言说、离心缘、离念是也。离念即是断无明。无明分分断,法身分分证。等觉菩萨,复用此法,断最?一分极细无明而成佛果。
27、总而言之,此两节经旨,即是先须了彻无有定法,以清妄念之源,此是智慧。更须破除攀缘心想,以截断妄念之流。此是能断。作观、念佛,乃能断之方便。
28、『奉持』,即是念念不忘佛说。念念不违如来。即是一心念佛也。求生净土,即是一生究竟圆满也。
六六、不坏假名示不著境界相持
须菩提。於意?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1、凡一切法,皆有差别之相。就其差别,安立名字。相是幻有,名是假名。《老子》?∶「名可名,非常名。」
2、体不变,相常变。体是本,相是末。不应?本逐末,迷相忘体,故不应著也。离与不著,乍看似同,细审不同。各不相涉曰「离」。於显用时而不为其所缚,是为「不著」。
3、修行人先应证体。体明必须达用,故不可坏相。虽达用,终应会归於体,故又不可著相也。
4、体会得但是尘多,便知「大千世界」,有即非有。依正二报,自不执著了。
六七、正示不著微细相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
1、此意比前问意更进。不但世界,并且『微尘』非微尘,微尘亦是假相假名。
2、《楞严》?∶「汝观地性,粗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虚尘。」此是教小乘人析空观也。大乘人惟就性体上观察,知无论大相小相,皆是缘生幻有,当下即空。
3、本非实体,故曰『非』。不无幻相,故曰『是名』。
六八、不著广大相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1、知「微尘非微尘」,则『世界非世界』,不言可知也。
2、合此二节经文观之,是令修持般若者,无论何种境界,大相小相,皆应不坏、不著。
六九、示不著身相持
须菩提。於意?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1、如来性体显现应身之相,教化大千世界。为众生开此宝藏,皆令?光反照,不著一切相,而自见本性耳。众生自性,与佛同体,所谓一真法界是也。
2、若能自见本性,便是得见如来。若著於相,则所见乃是应身之相,非法身之体,何能谓之『见如来』也。
3、三十二相,亦是缘生,当体即空,有即非有。故曰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4、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是应化身所现。若佛报身,则不止此数。所谓身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也。
5、此「大千世界、三十二相」两节,合而观之,妙义无穷。果能於此悉心体会,可於般若要旨,涣然洞然也。下明其义。
6、约众生以明。世界终为尘境,取著则心不清净,心不净则土不净,岂能了生死出轮?。应身是法身如来所现之相,为众说法,欲令众生,皆证本具法身。倘众生取著此应身之相,便不能见性矣。
7、约因果以明。大千世界为众生同业所感。三十二相是世尊多劫薰成。此二皆不外因果,因果即是缘会。缘生故是幻有,幻有故是假名。有因必有果,言是名,为令众生懔然於因果,虽性空而相有,丝毫不爽,不可逃也。
8、约空有同时并具以明。说一「非」字,是令不著有。说一「是」字,是令不著空。曰非曰是,是令二边皆不可著。身心世界,皆为缘生,别无实法。故有即非有,非有而有。岂非同时并具。依正如是,其馀可知矣。二边不著,乃断除妄念之极致。
9、约究竟义以明。世尊说此二节,是令众生彻底领悟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之性体耳。依正二报,唯是因缘聚合之相。经谓『是名』,明其假名为生,实未尝生。故说「非」,明其本来无生。既无所谓生,则亦无所谓灭。则诸法本不生不灭。而凡夫不知,迷为实有生灭,随之妄念纷起。是故世尊说为可怜悯者。
10、须知身心世界,本无生灭。而见有生灭相,安立生灭名者,无他。实是 迷凡夫,妄念变现之虚相,妄念强立之名言。经?『是名』,如是、如是,此「是名」之究竟了义。
11、若离於念,身心世界之名字言说,尚且无存。那有生灭之名字,又那有生灭可说。如此则泯一切相而入真实体。真如性体,从本以来,平等如如。总之起念即非,并起念之非亦非。经?『则非』,如是、如是。此「则非」之究竟了义。
12、须知但遮无照,但泯无存,便非了义。遮中有照,泯中寓存,方是究竟了义。
13、学人最初宜用遣荡功夫,以除其旧染之污,使此心渐得清净,乃有见性之望。
14、但用此功,防堕偏空。故须圆融,性相圆融,无碍自在。言「是名」而言「非」者,是明幻有不离真空,相非性而不融。故虽不坏相,亦不可著相。言「非」又言「是名」,是明真空不妨幻有,性非相不彰。故虽不著相,亦不应坏相。而?乃为无碍而圆融。
15、以上是不坏假名,会归性体,(六四│六九节)最精最要之义。若不明此义,便非真解,如何能行。虽勤苦学佛,必不能得大受用,甚至走入歧途而不自知。反之,则一日千里,受用无尽也。
16、当知般若,是人人本具之智,即是清净心。此清净心,住处无方所,用时无痕迹。本是把不住、取不得的。所谓「心月孤圆,光吞万象」。《圆觉经》?∶「有照有觉,俱名障碍。」
17、佛说般若,本令人依文字、起观照、证实相。但恐人存有照觉之智。其下者甚至向名言中觅般若。故特於「奉持」之所以时,曰「般若则非般若」。如此一说,直使奉持者心中不留一字,不沾迹相。真是快刀斩乱麻手段。即此便是金刚般若。
18、即一切法,离一切相。复能离一切相,行一切法。果能如是奉持,方於世出世法,究竟达其本末边际,谓之『波罗蜜』。
19、般若无言无说,境智一如,非实有一法。而法法皆般若之意,以明诸法一如。
20、若悟得细而微尘、大而世界,缘生无性,当体即空,皆是假名。则尘尘刹刹,莫非般若。所谓「坐微尘?转大法轮,於一毫端建宝王刹」。尽十方世界是自己光明。又曰,「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皆境智一如之义。
21、「三十二相」一节,是明般若无智无得。「般若非般若」,正显般若正智,觉性圆明,无能觉,无所觉。清净心中,不可有境界相也。总示当即相离相,以奉持而已。
七十、结显持福约命施校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1、宝施,是外财。今以身命施,是为内财。重於外财远矣。
2、『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可知其生生世世,常以身命布施。其为难能也何如,其福德之多也何如。然施相未忘,仍属有漏,不出三界也。
七一、明持福多
若复有人。於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1、『受持四句偈』,胜过恒河身命布施,此何理也。前(三六节),因甫生净信。(五四节),因解慧增长。皆以宝施校胜。此则解义更深,已开金刚智,知断妄念而?生死根本。其功行视前更为入?,故以内财校胜也。
2、不知持说此经,金刚智便无从开。虽多劫?身命布施,而仍未能脱生死轮?,依然是苦恼凡夫也。
七二、成就解慧当机?劝标领解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
1、解行从来不能分开,故曰并进。其必行到,方能解到。必解圆,而?行圆。
2、修行不外三慧,闻说此经,便是闻慧。『深解』便是思慧修慧。若不思惟修观,便不能深解。故说解便摄有行。
3、『深解义趣』,即是深领会得上文所说「当?何生信,当?何奉持」之所以然也。
4、说一深解,不止摄信、摄修,并证亦摄在内矣。信、解、行、证,其实乃是一而四,四而一也。
5、此成就解慧经文,乃是开经以来之归结处。师资问答,目的无非望闻法者,能开深解而已。
6、经初(三│八节),彼时长老『即从座起』,『愿乐欲闻』,何等欢欣踊跃。此时闻欲所闻,且复深解。真乃希有之幸,此所以喜极而悲也。
7、「深解」与最初之「谛听」相应。若不谛听,断难深解。故闻说是经之闻,非泛泛之闻,所谓闻慧是也。
8、禅宗六祖能师,闻「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而得顿悟。古今无第二人。传授衣钵以?,尚为猎人羁绊十馀年。此正佛祖加被,磨炼其金刚慧剑耳。若在末世,尤难之难。万人修道,成就不过一、二而已,原因在此。
9、但亦不可因难自阻。佛说?五百岁持戒修福,能生信心,便能一念相应。果能闻经实信,尘境皆虚,不为所缚,便入般若之门。
10、『义』者,义理。观门行门,若伏若断之真实义是也。『趣』者,归趣,亦?趣向。即下文所说「信心清净,则生实相」是也。
11、长老是世尊之十大弟子,乃因闻解此经,至於悲泣。可见此经真是难遭难遇,岂可轻视,更岂可不悉心体会。
12、长老向世尊垂涕泣而道,便是向遍法界尽未来一切众生垂涕泣而道也。意在警策一切众生,当速发无上菩提心,奉持般若,方为绍隆佛种,方为不负己灵。求生净土愿心,即是无上菩提心。大势至圆智抉择,即是无上般若法门。
13、总之,长老之喜,为众生喜。长老之感,为众生感。其惭愧往昔,悲泣陈辞,皆为激发众生。
七三、陈?庆
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1、『希有』两见。语同意则不同。前因乍悟,如人忽睹难得之宝,故?希有。今则深解真实义趣,庆快万分,故?希有。此二字,不止?佛,兼及?法,亦有自庆之意。
2、『甚深经典』,此经所说,是佛法根本义,是究竟了义。是大智大悲、大愿大行之中道第一义。是第一义空义。是令信解受持者成佛之义。且一言一字,含义无穷,其深无底,故曰「甚深」。
3、长老如是自陈,意在开示大众,如是甚深经典,切不可执著文字,切不可向外驰求。当摄六根,返照自性(净念相继)。乃得开见地,了解经中甚深义趣。
4、人之学道,浅深次第,丝毫勉强不得。时节因缘,亦丝毫勉强不得。发大悲心者,亦复性急不得,以机教必须相扣故。
5、可见看经闻法,必应将往昔成见,一扫而空,始有契入之望。一有成见,便障道眼。
七四、劝信解约现前劝明成就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1、清净即是无相,如前以不住六尘生心,为清净心。正明住尘即是著相,少著相便非清净矣。
2、『信心清净』,谓由信此文字般若,起观照般若,而得一心清净。虽只说一「信」字,而「解、行、证」并摄在内。
3、观慧,即是奉持金刚般若,离名字言说,不著一切微细广大境界,并希望胜果,亦复不著。但蓦直如法行去,一念不起,果能断得一分虚妄相想,清净心便现一分。便是证得一分法身,而登初住,转凡成圣矣。
4、『实相』,是性体之别名。性是本具,无生不生。今言『生』者,现前之义。与前生清净心意同。始觉也,无以名之,假名曰「生」耳。
5、『信心清净』,便是实相现前。因其信成就,便心清净。而清净心也,实相也,皆是本性。此显生即无生义。
6、所谓证得,亦是假名。实无所证,无所得也。不但此也,所谓「信心清净」者,亦他人?然。是人心中初不自以为信成就,初不自以为心清净。何以故,少有一丝影子在,便是法相,便是取著。
7、『第一希有』。「第一」即是正等,言其既正觉,复平等也。「希有」者,正觉也。能以正法自觉,故曰希有。『功德』者,功指修功,德指性德。
8、福德与功德,同乎、异乎?福德感果报,功德显体用。福德多就有为言,功德每就无为言。修功德而著相,则功德成为福德。修福德而不著相,则福德即是功德。
9、一念相应,谓其一念而与自性清净心相应。相应之义便是证。净宗之一念相应,是指与弥陀之心愿解行相应。如是求生净土,决定得生。
10、生清净心之人,虽未成佛,却已成就成佛之法。即离根尘识虚相,生清净心实相。
11、由实信故,而能离虚显实,一念相应,其功德已成就第一希有之菩萨,有成佛之可能。
12、信为入道之门。学佛必当首具信心。此经全部,是以生信、开解、进修、成证、明其义趣。故吾人闻得此经,对经中所说之如何生信、如何开解、如何进修、如何成忍,首当一一信入之。然?方为实信,乃能开解修证也。
13、当知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是任一,非是专一)。《华严》明此义。故约信解行证言之,若以信为主,则一切皆归信。若以解为主,则一切皆归解。馀可类推。(主伴之主,也是任一,而非独一。)
14、闻法当深会其用意之所在。若执著名言,死在句下,为学佛之大忌,亦非圆融无碍之佛法矣。信、解、行、证四事,无一不关紧要,而信解尤为最要也。
15、《大论》卷五十?∶「於无生灭诸法实相中,信受通达,无碍不退,名无生忍。」《大论》卷七十三?∶「得无生法忍菩萨,是名阿 跋致。」《华严》谓八地证无生忍。《仁王经》则在七、八、九地。故言初住证者,是分证。八地等证者,是圆证。
16、《观经疏》曰∶「无生忍,是初地初住。」地住?说者,可见别初地,圆初住,见地相等。又可见见地不圆者,必至登地乃圆。是以十地菩萨,始终不离念佛也。
七五、明实相
世尊。是实相者则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1、此节经文,是解释实相,以及何以名为实相之义。『是实相』,『则是非相』。正是说明其所说的是性,而不是说相。假名为实相,意谓「性」不同「相」之虚妄,所以名之曰『实相』。
2、须知佛经中,一言一名,无不善巧,能使人藉此名言,可以从此面达彼面,不致取著一面。性本非相,而能现起一切相,空而不空,此性之所以为真实也。经文『是故如来说名实相』句,正显此义。
3、相而非相,色即是空。非相而相,空即是色。相即非相,非相即相,正是如来藏真实义。故曰『如来说』。
4、佛经中常?,性体空寂。因防人误会性体之「空」为空无,性体之「寂」为枯寂。故复名性体为「实相」。实是真实有,非空无也。相是炽然显现,非枯寂也。
5、说名为「实」,显其妙湛总持,常恒不变,虽空而非无也。说名为「相」,显其胡来胡现,汉来汉现,虽寂而常照也。
6、古德说实相,为「无相无不相」。此说甚妙,极为简明。性体本不是相,故曰无相。虽不是相,而一切相皆缘起而生,故又曰无不相。无相无不相,正性体之真实相状。相不相俱离,如来藏之真实相状,如是、如是。
7、当知佛之说法,原为破众生之执。因偏私故执,因执而愈偏私。众生所以造业受苦,轮?不已,生死不休,全由於此。而世间所以多烦恼、多?争,乃至杀人盈城、杀人盈野,亦莫不由此。故世尊出世救苦,首须破此。
8、众生所以偏私成执,无他,由其智慧短浅,不知是偏,不知是执。佛曰「无有定法」,以破其偏执之病根。「法」字,通摄世出世间一切法。
9、学佛必要修观,以观照圆融之佛理,便能转其向来所有之观念,以化其偏执之病耳。观深,而?见理深。观圆,而?见理圆。见理深则观愈深,见理圆则观愈圆。如是展转修习,智慧即展转增明。於不知不觉间,执情渐化,妄念潜消。遣执、断念,妙用在此。
10、多读大乘,以广闻见。静意觉照,领会精微。定慧在其中矣。果能如是,不但修各种功行,皆得自在受用。对一切世法,皆得进退裕如。转凡入圣,基於此矣。
11、清夜平旦时,向自心中观照。对境随缘时,向一切法上观照。依此所说义,深深观照。则受用无穷。
12、学人欲见实相,当静心於「一切皆非」上领会。若领会得实相便是非相,便领会得心中少有相不相的影子,便非实相矣。修行用功下手处,即是须於未起心动念时,精密观照。
13、当知念头不起则已。起则非之,便是离念之快刀利斧也。岂非最妙观门。
14、六度万行,一一如法精进修行,而曾无芥蒂於其胸中。一一精进,不坏也,无不相也。心中若无其事,不著也,无相也。一切世间法,事来即应,事过便休。虽休而能应,应而能休。所谓提得起,放得下。
15、如是久久体会四句皆离之义趣而力行之。便能做到应时便是休时,休时便能应时。自然二边不著,四句皆离,此又是最妙行门。人生最高享受,如是、如是。
16、若知一切法,实亦非实,非实而实。便知一切法相即非相,非相而相矣。
17、佛说一切法,但是幻相而无实体。体唯净心,故曰「万法唯心」。又曰「心外无法」。故可就诸法以明实相。因诸法之实相,即是性故。
18、《起信论》?∶「因不知一法界故,不觉念起而有无明。遂成众生。」一法界者,一真法界也。十法界万象森罗,而真如则是一也。即一切同体之意。
19、若知得一切法之真实状况,莫不空有同时。则上自十方诸佛,下至一切众生,以及山河大地,情与无情。莫不皆以净心为体。净心之实相,本是空有同时,谓之一真法界,诸法一如。 唯一 金 能现之体
一为无量一真法界同体 同时 实相 器 所现之相 无量即一诸法一如 无量
21、须知一切法皆由心现。一切实者,一切法俨然在望。此语是破「执无」。一切非实者,一切法当体即空。此语乃破「执有」。若知空有同时,可见空有俱不可说。何所用其分别哉。
22、若约究竟义彻底说之。言遣则一切遣。言不遣则一切不遣。须知凡言遣者,因执故遣。若无所执,则无所遣。故「空有同时」亦不可执,执亦应遣。
23、「情见」若空,说「空有同时」也可。即说四句又何尝不可。若其未空,说四句固不可,即说空有同时,亦未见其可也。佛氏门中,一法不立,亦一法不?也。
七六、约当来劝庆今劝?自庆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
1、『信解受持』一语,明其不但能信能解,且能解行?进而不退也。
2、长老身值佛世,闻法证果,能解空义。此所以自庆『不足为难』。正显末世之十分为难。
3、末世众生,既不遇佛,甚难得闻、甚难信解受持者,而竟得闻、竟能信解受持。彼真难能可贵。其根性必远胜我,其鼓舞?学之心,拳拳极矣。
七七、庆劝
若当来世。?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
1、『?五百岁』,则指佛入寂?,第五个五百年,即末法之初。今则三O二二,已在第七个五百岁初。经中凡言「?五百岁」,亦不定在第五。总明其是在末法时代而已。
2、《楞严经》?,此时众生,?诤坚固,入道甚难。?诤起於执著,执著起於分别,分别起於我见。而佛法则是专治此病。
3、可知今日欲补人心,挽回世运,唯有宏扬佛法。以其正是对症良方故也。
4、?诤坚固之人,其障深业重,内因不具可知。加以去圣时遥,善知识少,因缘两缺。於此深经,不但受持难、信解难。即得闻亦已甚难。倘无此三难者,非久植善根,定为佛遣可知。故曰『则为第一希有』。
5、居末世而得闻深经,必具胜因,方能得遇胜缘。闻便能生信开解,持戒修福。持戒是断绝染缘,此自利之基。修福是发展性德,亦利他之功也。自他两利,必蒙诸佛摄受。自於此经能生信心,以此为实,解真实义也。
七八、释显其故正显不著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1、上言是人便是第一希有。何以便得如此,此下三节,正释明其所以然也。
2、末世众生,必宿具般若根性,我法等执较薄。方能於浊恶世中,得闻此法,超出常流,信解受持也。
七九、转显不著空
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
1、我本缘生幻有,当其现幻相时,即是非有,故曰『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理亦如是。
2、一切法相,皆是幻相,本非真实。正明其「有即是空」也。所以可离。譬如翳眼见空花,花处即是空处。何必灭花而别取空。翳净则花自无。此亦如是。
3、约性,一真法界,本无差别,本来常恒。那有我人众寿诸相。
4、约相,五蕴本空,我、人、众生,莫非五蕴假合,本来皆空。所谓寿者相,是念念迁流,刹那生灭之相续,亦即是非相。
5、《楞严》?∶「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其病在一「守」字。有所守,即是所执。何故如是,见未彻底故。
6、今此人既彻见我人等相即是非相,是能洞明一切相有即非有也。故能见如不见。虽万象纷纭,而胸次泰然。慧彻三空,真是大根器者。故曰『第一希有』。
八十、结显名诸佛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1、若能『离一切诸相』,便证法身。故曰『则名诸佛』。
2、诸佛有二说,一为十方三世诸佛。一为初住以上,极果以前,名分证觉,亦名分证佛。共有四十二位,故名「诸佛」。
3、此人能「离一切诸相」,是已证得法身。亦即是「信心清净则生实相」,「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4、所谓实相、诸佛,皆是假名,即皆不可执。故应一切非、一切离,信心方得清净。
八一、如来印阐印可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1、《天亲论》曰∶「惊,谓惧此经典非正道行故。怖,谓不能断疑故。畏,谓由於惊怖,不肯修学故。」《智者疏》曰∶「初闻经不惊。次思义不怖。?修行不畏。」合《论》《疏》观之,则『不惊』即是信。『不怖』即是解。『不畏』即是受持。
2、闻者当知,法本无定,佛不欺人。何必惊怖疑畏,庶几得有信解受持之望耳。
八二、阐义阐明观行离相义约般若明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1、『第一波罗蜜』,指般若言。『如来说』,表是约性而说。性体空寂离相,故曰『非』也。性体虽无相,而一切相皆缘性起,此第一波罗蜜亦是缘性而起。故曰『是名』。明其相不离性,仍应会归於性也。
2、此节经义,深极要极。「第一波罗蜜」三句,正是说明「不惊」乃至「希有」之故。
3、般若称「第一波罗蜜」者,因其为诸度之母故。诸度因有般若在内,皆称「波罗蜜」。是诸度不能离般若,般若亦不能离诸度而别有存在。虽不别有,非无第一之名,故曰「是名」。皆明不可执著耳。
4、佛所说法,无有一法能离般若。则菩萨道、菩萨行、五德、三福、六和、三学、六度、十愿。日用寻常处世待人接物,一一无非般若也。由是可知,法法不离般若,法法皆圆,皆可名第一。则般若之称第一,乃是假名也。当由悟得说「非」,说「是名」。无非空其著相之病,?非坏其相也。
5、若於般若义趣未明,虽读其他圆融经论,既未在根本义上用功,其见地何能彻底。见未彻底,又何能圆融。
6、佛所说法,本来法法皆圆。学者必当时时以此圆义,於自心上,於一切法上,微密观照,精进用功,以去其偏执之凡情。然?自己之圆解,庶几可开。
7、学佛当审时机。「机」是根机,机缘也。所谓「时」者,如南北朝时,北魏南梁,无不大弘佛法,讲席极盛,然不无取著文字相。故达摩东来,乃不立文字,直指人心,正对时病。
8、今则大都不明佛理,正当广劝读经,药其空疏。不立文字,今犹非宜也。故不如发起大悲大愿,修福持戒,一心念佛,亲近释迦、弥陀两位大善知识。一面以此经义理,观照自心,遣其凡情。一面恳切持名,求与众生同生净土,满菩提愿。现世修行,无逾此法。(此是江味农居士一生持修的心得。)
9、般若非离馀五度而别有,五度皆是行门。可见般若虽明空义,而空义不能离实行。则般若之绝非偏空明矣。
10、五度离般若,不为波罗蜜,即不能到彼岸。
八三、约馀度明正明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
1、「馀度」,指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等。此为万法之总纲,即一切法无不含摄也。法法皆离相,则法法不离般若。法法即是般若。
2、今独举『忍辱』言,以忍辱最难离相,故特举此,以概其他。佛说此,意在令众生举一反三也。
3、般若即在馀五度之内,不能独存。若行忍辱法,不学般若,便不知离忍辱法相。不离法相,则生 恨。忍辱之功行破矣。可见般若是与馀度共行之法,非别行之法也。
4、般若「空」也,馀度「有」也。空有本来同时,不可离也。所以当两边不著,会归中道。
5、菩萨行以「般若」为主,即以空为主也。所以虽不应坏有,仍不应著有也。虽会归中道,中亦不著。此佛菩萨所以以大空三昧为究竟。以无智无得为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6、必能如此,然?可以随形六道,现百千亿化身。虽一切法炽然而生,而一心湛然,本无所生。此之谓得大自在,得大受用。能度一切苦厄者,端赖乎此。此是般若究竟义。非学此不能入门,不能究竟。
7、「般若」,理也,智也。观门也。诸度,事也,境也。行门也。理事从来不离,观行要当?进,智境尤须双冥也。
8、梵语「羼提」,义为「安忍」,又名「忍辱」。安忍是总名,忍辱是别名。总为安忍顺受也。
9、学道人在在处处、时时刻刻,皆应安心不动。无论行何事、遇何境、修何法,皆应一心正受。即名为「忍」。
10、如修诸法本不生观,而得妄念不起。其心已正受此法而安住不动矣。故名无生法忍。亦名证无生、悟无生。
11、约世间法言,如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此即古人所谓坚忍。
12、由是可知,「安忍」统括一切之名。要知举忍辱为言,意在以偏概全,以别明总。何以故,世间最难忍者,莫过无端受辱。此尚须忍,其他可知。
八四、引证引本劫事
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於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 恨。
1、「歌利王」事,即在本劫,即贤劫也。世尊出现在住劫中之第九减劫。时人寿普通为百岁至七八十岁。屈指至今,又三O二二年矣。故今时寿命,七十为最高,四十、五十最普通,此报纸所常见者。足徵佛语非虚。间有过百岁者,稀少已极,此必有特别善因,方能致此,乃是例外。
2、生当此际,惟有劝导大众,同归佛法,持戒修福,能种善因,必得善果。
3、佛言一切唯心造。又言一切法莫非幻相。故寿命、世事,虽有定数,实则定而不定,事在人为而已。更当普遍发大悲心,一心念佛,求生净土,得一个究竟。则世出世间,皆有一个办法矣。报佛恩在此,救一切苦在此,满菩提愿亦在此。
4、歌利王事,见《讲义》卷三第一一O页。此王即 陈如尊者之前身也。
5、因无我、人等相,方能不著忍辱相,境缘现前,安心不动,任其割截,忍此奇辱。当知忍此奇辱,他人见之?然耳。菩萨尔时若无事然。无所谓辱不辱,无所谓忍不忍。此乃是忍辱非忍辱。正是般若正智。故内无能忍,无我相。外不见所辱,无人相。?割截之事亦不见,是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6、般若正智现前,则通达一真法界。一真法界中,那有人、我、生、佛、生、死等一切对待之相。四相皆无,万念俱寂。何所谓辱,何所谓忍。知此,则知一切行门,非仗般若不能成就矣。
7、一切修行人,非仗般若不能无 碍,不能得自在,不能到彼岸矣。
8、世间之人,纵令未能人人如此成就。但能人我分别之见少少轻减,则?争亦必减少。世界当下太平,安居乐业矣。所以般若是佛陀教育的真精神,无上法宝,不可须臾离者也。
9、必须离人我等分别之相,使其心一念不生,安住不动。然?乃得恩怨平等,成就大慈悲定。然?乃得虽遇极大之逆境恶缘,不生 恨。 恨毫无,然?乃得普度众生,满菩提愿。
10、忍辱非易,非久久修学般若,得大空三昧。正恐忽遇极大逆境恶缘, 心少动,尽弃前功。
11、菩萨发愿平复,便得平复如故,则有三义∶(1)佛加被故。(2)大慈悲故。(3)心清净故。观照功行深醇,一心清净。心清净故,法界清净。此时悲愿之力伟大无比。有愿即成。谓之诸佛加被也可,谓之唯心所现也可。
12、『 恨』为修行人之大忌。无论在何时、遇何境、修何法,皆断断不可生 恚心。
13、世事莫非梦幻,如意不如意,何必认真。此而不知,尚何觉悟之有。故 心一起,菩提种子,便完全消灭。
14、佛言,忘失菩提心而修诸善,魔所摄持。普贤菩萨说,菩萨之过失,莫甚於
心者,以前所积功德,虽多如森林, 火若生,一齐烧尽。可不惧哉。
15、生 恨,由有四相。般若正智,药其著相之 ,贪 无由,可除也。
16、世间万事,莫非对待。因对待故,极易生起分别计较。此所以有贪 也。若能於对待中,看出消长盈虚的道理。为之消息而通变之,以治理一切世事,不能不服其为世间圣人。
17、佛法则看破其彼此相形(相对)而有。一切虚幻不实,有即非有。然而不无虚幻显现,非有而有也。故既超乎其表,而不为所拘。仍复随顺其中,而不废其事。超乎其表,是为不著。大智也。随顺其中,是为不坏。大悲也。
18、学佛人能见及此者,曰开道眼。此时急当养其道心,当令心如虚空,超然尘表。必须生空、法空、而?心空。复於此际,提起一句万德洪名,一心而念。但念阿弥陀佛,佛外无念。上与十方如来,下与法界众生,息息相通矣。
19、此心与佛以及众生,无异、无相。多读《大乘无量寿》、《金刚般若》,以薰习长养之。则道眼益开,道心坚固。是为般若净土同修之法。
20、此法与一真法界相应,与实相相应,与空有不著、性相圆融相应,与第一义空相应,与「心净土净」之义更是相应。修绝待殊胜之因,证绝待殊胜之果。
21、欲出迷途生净土者,必须我法双空。因无论著我相,或著法相,少有分别计较,便是住尘生心。心有尘染,那得清净。净心未能,净土不生也。
22、《华严》明「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本经曰「无有定法」。故不可执著。如布施统摄六度。忍辱亦统摄六度,忍名为戒。听其相害与结来世缘,是布施。不生 恨,是禅定。多劫修此是精进。无我人等相是般若。推之诸度,度度皆然。是故圆人一修一切修也。
23、当知戒、进、定三度,离?忍两度,便难成就。若不能?、不能忍,则为修行之大障碍。故施忍两度,实一切行门之主要。此本经所以但举此二为言也。若此两度能离相,其馀行门,自然能不著矣。
24、学般若者,首先学「?」。持戒,是?一切染缘,?向来恶习。修福,便应施?,先学?行,以遣执破我。乃能增长般若种子。所以於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此即是真实智慧也。
25、若於般若、布施、持戒、忍辱、禅定,一一不懈不退,是为精进。须知於法,随得随?,绝不著相自满。法法本来圆融互摄,故?「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是缺任一皆不可,皆不圆满也。
26、一切行门,?忍二度,固为主要。而「?」尤为主要中之主要。以?能遣执破我,最能消业除障。最能彰显般若正智。
27、法与非法不取,便是一切皆?。?之罄尽,则如如而不动矣。得成於忍矣。当如是知,如是学。
八五、引多生事
须菩提。又念过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1、『仙人』,通指一切修行人。古译佛为金仙。
2、世尊往昔行菩萨道时,布施身命,不可数计,岂止五百世。今?『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意在显明多生多世布施生命,皆行所无事,其心安忍而不动也。故曰『於尔所世,无我相??』。
3、观门之般若,行门之?忍,为学道要门。
4、众生之为众生,因有贪 三毒。般若治 ,?治贪,忍则治 。三毒之病根甚深,非多多修?,贪何能破。非久久修忍, 岂能除。然若非精修般若,具足三空之智,以去其著相分别之愚 ,则?忍亦终不能成。馀度亦有名而无实矣。
5、著相便是三毒。故当离相?忍以拔除之。行人当知所先务也。
6、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心有分别,便是无明,便违平等一真法界。故发菩提心者,应无所住焉。
八六、阐明说法真实义总结前文
结成无住发心标结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
1、前?,离一切相则名诸佛,是约证果说。离一切相以修六度,是约修因说。此节经文即承其义,而结归到应离一切相而发心。是起修之因,是说到本源上。无论果位、修功、因心,而离相则始终一贯。则般若为贯彻始终之法门,离相是转凡成圣之途径,当可洞明矣。
2、度无边众生,令入无馀涅 者,发『菩提心』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应离一切相也』。
八七、释成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
1、此节释成上文应离一切相。发起平等慈悲之觉心,则心生起时,便当摆脱色声等等对待之尘境,而不应住著。则一切相皆离矣。但应生起於所有对待的尘境,一无所住的心,乃是菩提心也。
2、生心时即是无住时,无住时即是生心时。如此,则有即是空,空即是有,空有同时。在在处处,无一非中。所谓圆中,则我法双空,四句俱遣,乃无相之极致,方为发离一切相之无上菩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