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嗔者,谓缘诸有情及苦苦具——谓刀杖荆刺等,发恚恼心,发粗猛心,于彼诸境思作无义。】
嗔即嗔恚烦恼,是指缘着有情以及苦和苦具,也就是刀杖荆棘等,发起恚恼心,发粗猛心,对这些境想作损害。
这里分三层讲:所缘、行相、业用。
一、所缘
“谓缘诸有情及苦苦具”,缘着种种有情以及苦和苦具。“有情”即补特伽罗,种种人等。我们可以缘着人起嗔恚,比如想到某人违逆或损害自己,心生憎恚;或想到他有这样那样的过失,虽未损害我,但行为不如法或不合我心意,看着不痛快,也会起嗔恚。其次是“苦苦具”,“苦”是三苦,主要是苦苦;“苦具”是苦的资具或因。
《唯识述记》解释为:“一切有漏,及无漏法但能生苦者,皆是苦具。”“一切有漏法”都包含于苦和苦具中,惑业引生的苦是苦果,苦具主要从苦因讲,一切惑业都含于其中。缘惑业会起嗔恨吗?会的。比如修行后知道烦恼业不好,如果把握不好就会缘它起嗔恨。觉得这些东西害我。“及无漏法但能生苦者,皆是苦具”,以及无漏法,不论有漏、无漏,只要缘之能生苦的都是苦具。缘有漏法起惑造业,后面感苦,缘无漏法同样,所以都是苦具。
此处宗大师对苦具做了直接显示,“谓刀杖荆刺等”,解释简洁明了,苦具就是刀、杖、荆棘等,因为以刀加身,身体会破裂;以棍仗捶身,身体也会痛;被荆棘等刺到也受苦,就会缘着苦具起恚恼。比如切菜时不小心切到手,流血疼痛,此时可以缘着苦起嗔恨,“该死!这么疼!”也可缘着苦具,想到是刀切了我的手,马上把刀扔地上,对刀起了憎恚心;或者炒菜时手不小心被锅烫到,就对锅发脾气,扔地上使劲砸;或者走路时不注意,脚踢到石头痛得不得了,特别嗔恨,把石头扔老远。
我们起嗔恨多数是缘着苦苦具,起痛苦后观察它的因,然后对苦、苦因都嗔恨。如果是某人损害我,让我痛苦,也会对他生嗔恨。宗大师这里解释苦具比较简明直接,《述记》是标准全面的讲法。
二、行相
“发恚恼心,发粗猛心”,首先发起二心。“恚恼心”,“恚”是憎恚,“恼”是气恼,合一起就是愤怒。“粗猛心”跟恚恼接近,当心处在憎恚中时,是极粗猛不调柔的状态。然后“于彼诸境思作无义”,对这些境,即诸有情和苦苦具,想做无义。这里“无义”是指损害,不饶益也就想损害。比如刚才的例子,切菜时不小心被刀切到,生了憎恚就想对刀做损害,怎么损害?把刀狠狠摔在地上;如果被荆棘刺到生嗔恨,就想把它铲掉;假如是被人损害产生痛苦,就缘他不但恚恼还想损害,辱骂、捶打等。“思作无义”也是嗔恚的一相。此处将嗔恚做了全面解释。
“思作无义”实际是随烦恼中的害心所,即损害,其体性是嗔。从这里能看出嗔的体相中包含害,起嗔恚一开始是恚恼,然后是粗猛,最后就起了害心。同时也能看出,起嗔恚时未必有害,起害心时一定是嗔,这要分辨清楚。嗔有轻重不同,一开始较轻的只是恚恼心等,没有粗猛和害心。这里讲的是嗔恚全面的行相,不是说一切嗔中三点俱全,一开始轻微的嗔中没有损害心,后来严重点就变成粗猛心,再严重就变成害心。起了害心代表嗔恚很严重。
“思作无义”在《五蕴论》中讲得很清楚:“云何为瞋?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什么是嗔?就是指对有情欲作损害为体性,即对众生想做损害。这里是从“乐作损害”来解释嗔。
《成唯识论》这样解释:“云何为瞋?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瞋不安隐性恶行所依为业。谓瞋必令身心热恼起诸恶业,不善性故。”什么是嗔?对于苦、苦具憎恚为体性。首先讲体性,所缘是苦苦具,行相是憎恚。《成唯识论》是从“憎恚”来解释。
三、业用
“能障碍无嗔善根”,起了嗔就一定没有了无嗔的慈心。“不安稳性”,因为起了憎恚,想损害别人,自身心是热恼不安的,就没有了安稳,陷到苦恼中。“恶行所依为业”,由嗔推动唯一会发出恶行,即由嗔只能造恶业,不可能做善法。
后面进一步解释:由嗔必定让身心热恼,发起恶业。首先“令身心热恼”,只要起了嗔,憎恚、恼怒、想损害人时,身心是热恼不安稳的。我们可以观察,自他起了嗔心后首先心跳加速,其次青筋暴起、面目狰狞,脸上的血管都变粗,看起来很可怕。这时身心热恼,像箭刺心一样,身体也出现反应,这就是俗话说的生气了。生气是从身心热恼上讲,身心一变气就来了,冲得脸色通红、青筋暴起,实际就是起憎恚。其次“起诸恶业”,发起种种恶业,所以嗔是“恶行所依”。这句是在解释前面的“不安稳性恶行所依”。
“不善性故”,嗔唯是不善性。嗔烦恼不通无记,唯是不善性,属于恶法。过去讲过,有了嗔当下决定就是恶法,由此推动只会造恶业,以业力牵引后世堕入恶趣受大苦恼,现前也损伤过去所造善根,而且身心苦恼。现世过得痛苦,来世更加痛苦,所以嗔一无是处,应当观察对治。世人把嗔心当威风来摆,认为能嗔是我的本领,在佛法看这愚痴得不得了!能嗔是把自己送到现生后世的苦海中,是让自己受苦的本领大,这不是功德。在这上面不能愚痴,随顺世间颠倒见,对嗔要励力对治。
贪、嗔二者都比较容易认识,尤其嗔恚,一生起内心不安稳苦恼,立即就能发觉。贪心生起时,有时俱起忧苦,有时俱起喜乐,不太容易发现,只要按体相观察也能认识。对人或物,提前、正见或见后,心前总浮现清净悦意相,想去靠近,粘著不舍,退不掉、甩不开时,就要反省是起了贪。这两种烦恼须励力观察自心。
恭摘|归乡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