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亲怨无定,应止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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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11-27 09:23

0 亲怨无定,应止贪爱

【如《妙臂经》云:“有时怨敌转为亲,亲爱如是亦为怨,如是一类为中庸,即诸中庸复为怨,如是亦复为亲爱。具慧了知终莫贪,于亲当止爱分别,于心善法安乐住。”】
《妙臂请问经》说:“有时怨敌转为亲友,亲爱之人又转成怨敌,像这样一类亲怨转成中庸,中庸之人又变成怨敌,或者又变成亲爱之人。具智慧的人对此了知后,终究不要贪著,对亲友应当止息贪爱分别,心在善法上安乐而住。”
这部经以两颂显明了亲怨转换的情形,共有两层:(一)亲怨中庸互转,(二)知己应如何行,首先讲亲、怨、中庸三种关系现生不断发生着变化,相互转换;其次显明了知后应如何行,即一旦认识到真相,应如何起心。

亲怨中庸互转

这层是前五句,其中前二句说亲怨互转,后三句说中庸和亲怨发生转换。
1.亲怨互转
“有时怨敌转为亲,亲爱如是亦为怨”,有时一生中怨敌就会变成亲友,亲爱的人又会变成怨敌。我们可以观察,原本是相互敌对的怨家,后因某种因缘,比如有利益上的连带关系等,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生活中也常遇到原来两家势同水火,常相互谩骂,是典型的怨家,后因某种因缘,比如孩子成亲,两家成了亲家,由此有人情往来,相互送礼、请客、走动等,最后化解了仇怨成为至亲,关系还特别融洽,有时半天没见会很想念,想去他家串门。这是怨敌转成亲友,说明怨敌关系不固定,前面是仇家,后面因缘改变就成了亲友,没有固定的关系。
“亲爱如是亦为怨”,亲爱之人又会变成怨敌。这在今天非常普遍,本来是至亲,比如父子、夫妻、兄弟等,因利益分歧或小事产生口角,成为大怨,老死不相往来。这样的情况很多,比如亲子关系,父母无微不至地呵护儿女,后来一件小事父母没满孩子的愿,孩子怀恨在心,再加上发生口角吵翻了,就搬了出去,再不理父母,一辈子都不往来。这还算好的,有的甚至杀害父母,从至亲变成有杀身之仇的怨敌。
再比如夫妻,本来相亲相爱感情很好,后来彼此观过,沟通方式也不当,恋爱时都是替对方考虑,成家后时间一长都是要求对方,觉得他为什么不做这个、不做那个,心上有要求、不痛快,就流露在语言上,说多关系就破裂了,最后甚至变成怨敌,不但离了婚,还要置对方于死地,有了深仇大恨。现今离婚率特别高,都是这种苦相的注脚,有多少夫妻由至亲变成了怨敌!
其他比如兄弟也一样,本来都在一家中成长,情同手足,后来因利益分歧,在承担父母养老或父母遗产分配等上都不肯吃亏,斤斤计较形成分歧,最后兄弟反目。或者因为语言不当,平时说话太冲、不柔软,或说了几句不当的话。本来都是小事,但人的非理作意很强,别人说几句就认为他有看法,对他不痛快,于是自己也不注意,讲了重话,对方听了也不痛快,有看法。像这样两人相互增上,最后关系彻底破裂,至亲的兄弟姊妹变成陌路人或怨敌,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告上法庭,这样的也很多。
由前二句能看出亲怨现生就在不断变化,怨会变成亲,亲也会变成怨,现生都没有固定的关系。假如因缘发生了变化,彼此都是有烦恼执著的人,就会将对方安立成怨敌或亲友。假如对方数数作饶益,即便先前痛恨他,慢慢心也喜欢他,将他执为亲友。假如数数损害自己,或者自认为他数数作损害,即便是父子夫妻等至亲,也会将他立为怨敌而关系破裂。
要由亲怨关系的转变看到深层原因。之所以现生中亲怨会发生巨大变化,就是因为凡夫内心具烦恼执著,由我执会将利益我的人执为亲友,损害我的人执为怨敌。接触其他人等境缘时,会分判他是在利益还是损害我,假如判断为利益或极大地利益我,就判为亲友;假如认为是损害或极大地损害我,就判为怨敌。我们对亲怨的分判受境缘等因素影响,而境缘现生就在变化。至亲也可能损害我,或者怀疑他作损害;怨敌也可能利益我,或者认为他作利益,这样就导致亲怨判定发生改变,而有亲怨关系的不定。这是此处深层的原因,假如没有我执烦恼,会将一切有情平等地执为至亲,普缘一切有情生慈悲心,这样现生就不会有亲怨的改变。反正谁来都是至亲,都当成父母、孩子一样孝敬、爱护,那怎会有亲怨变化?所以对具大悲心的菩萨来讲,没有这个事,凡夫才有。

2.中庸与亲怨互转
“如是一类为中庸”,这句是显明由其他变成中庸。“如是”,像这样,像前面亲怨在变化那样,中庸也会变化。“一类”是其他的,亲怨二类都可算在其中,都会变成中庸。
首先,亲变成中庸。比如原本是至亲,后来以种种因缘不再来往,感情渐渐疏淡,一二十年后形同陌路,这是亲友变中庸。这种现象也很常见,特别在今天这样情义淡薄的年代,人们普遍不重情义,多年的同窗好友没有爱护的意识,不联络,时间一长就形同陌路,街上遇到也互不相识。古人重情义,朋友一辈子不忘,多年杳无音信遇到还很亲爱,年轻时的朋友到老还是朋友,情义极坚固。现代人寡情薄义,所以很容易观察亲怨变化。
除朋友外,亲人也如此。比如父母与儿女在两地生活,往来不方便。这种情况国外更多,其传统就如此。在西方国家,孩子长大后就像鸟儿翅膀丰满就飞走了,与父母很少联络,很难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幼时是至亲,长大后就像跟父母脱离关系一样,变成中庸,形同陌路。其他可以展开观察,比如夫妻、兄弟等也都如此。本来是夫妻,后来离婚变成陌路;本来是兄弟,有血缘亲情,后来也分道扬镳。今天这样的现象太多!
其次,怨敌成为中庸。原来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后来以因缘牵引,比如居于异地见不到,仇恨渐渐淡化,成为陌路之人。
“即诸中庸复为怨,如是亦复为亲爱”,就是这些中庸关系又会变成怨敌,像这样也会变成亲爱之人。这是中庸变怨敌和亲友。
首先变怨敌。原来素不相识,后来因一件小事发生口角,成了怨敌。这不一定是大怨,一点不痛快也可以成怨敌。比如两个陌生人相遇,这是中庸,一人表情傲慢,以鄙夷的眼神看了对方一眼,对方也不好惹,还以鄙夷神情,就这样走过了,以后再遇到也会不痛快,这是从中庸变成了小怨。严重些比如本来素不相识,后来在一个单位工作,工作上发生重大分歧,成为怨家。再比如旅途中两人相遇,本是中庸,但由于一人的行为妨碍了对方,发生争执,当下变成怨敌。
一般的怨敌大部分来自于中庸,原来素不相识,或虽相识但关系一般,接近后发生利益分歧或言语冲突,成为怨敌。
其次变亲友。“如是亦复为亲爱”,像这样中庸也会变成亲爱。原来素不相识或关系一般,后来以因缘成为至交。知心朋友多半都是这么来的,一开始都是陌生人或关系处中,后来以种种因缘走近,互相体谅、帮助、同情,渐渐就成了好友。或者两人本不相识,后来相遇、相知、相爱,最后结为夫妻。这都是中庸变亲爱。
这样就观察到,即便现世亲怨都在不断变易,为何会如此?由凡夫秉性决定。就像《入行论》中说:“刹那成密友,须臾复结仇,喜处亦生嗔,凡夫难取悦。”(这颂不是说亲怨不定,是说凡夫难以取悦的本性,但可以取到此处思维。)刹那就变成密友,又须臾间结下仇恨,这在凡夫是常发生的事。凡夫性情多变,难以情意绵长,对他说两句恭维话,他就觉得你这么赏识我真是个好人,刹那间就成为好友;如果说话稍有不当,马上得罪他,他就觉得你很差,这样就结了仇。
我们观自己也是如此,性情变化多端,总在分明地分辨利害:别人是在赞叹还是呵毁,赏识还是数落,恭敬还是轻辱我?只要稍稍赏识,自己马上执为亲,稍稍轻视又执为怨。我们内在有颠倒无明机制,有我执烦恼作亲怨分判,会将现生少许或相似的利益、损害放大,执为明显的亲怨,于是发生亲怨关系的转变。这是从深层理解现世为何有亲怨转变。
像这样看清了亲怨中庸在不断变易,现生中关系都毫无固定后,应如何行呢?

(二)知己应如何行

“具慧了知终莫贪,于亲当止爱分别,于心善法安乐住。”这里讲了三点:一莫贪;二止爱分别;三心住善法。
1.直接义
这三句先就文句的直接义解释。“具慧”是具有智慧的人,具慧者应按以下所说来做。为什么要是具慧者?因为有智慧的人才能了解亲怨关系不定的真相,由此发起转心。没有智慧观见真相,就无从转心。“了知”,了知了以上真相后。“终莫贪”,永远一定不要贪爱。贪什么呢?直接讲是贪亲友,即以下所说的爱。
“于亲当止爱分别”,对于亲友应当止息贪爱分别。这句可与“终莫贪”合一起理解,对亲友不要贪爱,要止息贪爱分别。即便现世中亲友关系也不固定,原来是至亲,稍有因缘加入就可能转成怨敌或中庸,它只是暂时因缘形成的假象,因此不必贪爱。
过去就是入于这样的贪爱中,贪亲嗔怨。自己的依托处主要是亲友,觉得他对我做饶益,是最可信的人,我要全心依靠他,他有困难我也帮助,心心念念贪爱、依赖亲友。了知亲怨不定后就应止息贪爱分别,亲友关系没有固定,现生中就不断变化,现在之所以有亲友之情,是因缘在维持,如果因缘变化,比如我损害他,或者不尽自方责任,试看他还会不会像以前一样对我好?他不可靠,对我好观待于我怎样对他,如果我没尽责任,他马上翻脸不把我当亲人。同样,我当他是亲友也是观待他如何对我,如果他损害我、跟我翻脸或障碍我,我也不把他当亲人。亲友关系只是暂时的因缘在维持,但凡其中有一点改变,彼此的执著就会改变,一方会执另一方为怨敌,这样关系就破裂了。
所以这样的亲友关系有什么可靠性?没有,很容易就变,那我贪爱他有何益?我现在这样贪爱,很快因缘一变马上就变,他不成我贪爱的境,憎恶都来不及。这样看清后就不应把心放在贪爱亲友上。有人说:那不是成了无情无义吗?连亲友都不爱,又怎会爱一切有情?爱亲友是只把心缩小在亲友上,普缘一切众生发慈悲心时,心量更广大,善心更纯洁。此处是由亲怨不定看到贪爱亲友是错误,关系在变,一变他就不成贪爱境,那时会发现先前的贪爱都是自作多情。
“于心善法安乐住”,这句要理解为“心于善法安乐住”,心对于善法要安乐而住。可从三点理解:所住、能住、住。
首先所住是“善法”。何为“善”?这要细学法相等教典,辨明善、不善、无记的差别,只有辨清三性,才明白哪些是善。我们现在对善法的理解都是粗分的,不能说是错,但有不准确的地方。善上理解不准,很可能把恶、无记当成善。法相中所讲的善性,即善心所等善性的法,就是此处所说“善法”。
其次能住是“心”,心要住在善法上。第三是住,此处说“安乐住”,安乐地安住。为什么是“安乐住”?当心住于善法时,善的状态会带起身心的安乐。当心处于贪嗔等分别时,烦恼杂染太多,与杂染相应的受多是忧苦,不安乐。贪亲嗔怨,处于爱恨情仇中时,快乐吗?不观察觉得该这样,一观察谁也不愿如此。憎恶怨敌时的忧苦,贪爱亲友却不能相见时的忧恼,都很难受。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爱恨情仇不好,随之而来的身心受多是苦恼不寂静,只是处于其中没办法。而心住善法时,善法的特性会令身心处于宁定安乐中,所以是“安乐住”。
此处为何教诫心要住在善法上?跟前一句相连。前句说对亲友不要再贪爱,既然如此,那我的心要安放在哪里?过去都是把心放在亲友身上,认为他就是我的依靠处,心心念念都想着帮助、呵护他,我将来有困难他也会帮我,现在说不要贪爱,心要从亲友上离开,那放哪里呢?“于善法安乐住。”贪爱是烦恼性,不属于善法,不起贪爱烦恼,心就要住在善法上,不再陷于贪嗔分别。
以上粗略解释了后三句。这三句是次第关联,前二句与上文关联,了知亲怨不定后,就应止息贪爱;第三句与前二句关联,止息贪爱,心就应安住善法。这是就文句的直接义来解释,下面再讲引申义。

2.引申义

“具慧了知终莫贪”,终究不要贪著,刚刚是把“贪”解释为对亲友的贪爱,也可广义理解为耽著。对于亲怨的分别都是一种耽著,耽著亲友、耽著怨敌,认为这就是亲、这就是怨,然后缘亲起贪、缘怨起嗔。这样的耽著都可算入此处的“贪”中,是广义的耽著。
“于亲当止爱分别”,可广义理解为于亲怨当止息爱憎分别。对亲友不要贪爱,对怨敌不要憎恶,因为亲怨关系不固定,现前好似亲友,后半生就可能变怨敌或中庸,后世更不必说,那有什么可贪的?现前好似怨敌,后半生就可能变亲友,后世更有可能,那有什么可憎恶的?像这样思维,就能止息对亲怨的贪嗔分别。止息后应如何?心在善法上安住。
“善法”刚刚解释为一切善法,也可结合以下宗大师的解释,理解为厌离心,即对生死发厌患心。心住在厌离心的善法上,由其推动就趣入戒定慧三学解脱之道。厌离心及其引发的三学等,都可摄入此处“善法”中。
以上讲完引教,从这里就看出“现法无定”的含义,以及认识无定后应如何起心。如何起心不只适用于现法无定,还通于他世无定,总之认识到怨亲不定后,就可如后三句所说而起心。下面宗大师就据这三句来显明“修已应起何心”。

恭摘|归乡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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