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讲:“顺定受业者,谓故思已,若作若增长业;顺不定受业者,谓故思已,作而不增长业。”定不定受业都是特意思量后造作的,其差别在于顺定受业是作而增长业,顺不定受业是作而不增长业。这两种也有什么差别?为此就要辨别“作”和“增长”,下面宗大师就其具体情形抉择内涵,分为三段:(一)作业;(二)增长业;(三)宣说四句
(一)作业
【作与增长所有差别者,即前论云:“云何作业?谓若思业,或思惟已身语所起。”】
作和增长的差别,在《本地分》中讲:“什么是作业?是指思业,或者思维后身语所起之业(即思已业)。”
此处是就作业的差别内涵作抉择。作业本身的意思是“起造诸业令其现行”,简单讲就是要把这个业作出来。“差别”是指具体有哪些种类、内涵。种类此处讲了两个:一思业,二思已业。
“思业”是指内心发起的意的思,内心在想。比如心里对三宝功德起信心,想祈祷三宝;内心缘众生起悲心,想做利益。行为上没做什么,只是心里在想,由此会造善恶业,就是“思业”。《俱舍》中讲:“思即是意业。”(思是三门造业中的意业。)
“思已业”是思维已身语所起,由思维后身语所发起的业行造作。比如心里想:旁边站着的老人很辛苦,我该让座给他。这样想了后,身体起来,让老人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像这样由思维后发起身语的造作,叫做“思已业”。
思已业是身语业,思业是意业,二者都是此处所讲的“作业”。身语业是作业容易理解,身口真的做出来了。思业为什么也是作业呢?因为思业是内心发起的活动或行为,以心中作了行为的缘故,也称其为作业。比如内心起贪欲、嗔恚、邪见时,身口虽然没做什么,但内心发起了相应的邪思维,就叫“作出了那一业”。比如心里盘算怎样占有对方的财物、权势等,没有真正去强占,只是内心这样一想,就叫“作了这个业”。所以思业也可以摄在作业中,这样作业就有两种,思业和思已业。
(二)增长业
【又云:“增长业者,除十种业,谓:一、梦所作,二、无知所作,三、无故思所作,四、不利不数所作,五、狂乱所作,六、失念所作,七、非乐欲所作,八、自性无记,九、悔所损害,十、对治所损。除此十种业,所余诸业。不增长业者,谓即所说十种。”】
《本地分》中又说:“增长业是指除十种业......除十种业之外,其余的业就是增长业。所谓不增长业,就是此处所说十种业。”
此处关键要了解不增长业是哪十种,这十种业势力较弱、不增长业习气。了解后其余都是势力较强之业,称为增长业。《集论》中也讲:“增长者,谓令习气增益。”下面具体解释十种不增长业。
1.梦所作
梦中所作业,相比醒觉位所作是较弱之业。一般梦中造业时,内心意乐的强度,对境的损益等各方面都较弱,所以梦中作业较弱。比如梦中杀生固然是恶业,做时心中起了贪嗔等烦恼,在心上熏下了恶习气,但毕竟是做梦,没有真的众生被杀害。这跟醒觉位杀生迥然不同,醒时众生是真的被杀死。虽然胜义中一切有情都是如幻,但名言中就是有这个有情,杀时有情真的感受了痛苦,然后被杀死了,确实损害到那个众生。因此相较而言,梦中所作业是不增长业,势力较弱。
有些道友在梦中作了恶行,醒来非常恐惧,觉得破戒了。这固然是恶业,但不至于令别解脱戒毁破,只犯支分罪,要惭愧忏悔。
2.无知所作
在无知情况下所作之业。什么叫无知?不了知,即没有觉慧。比如幼稚儿童或痴呆者,不了知取舍,其所作之业都是无知所作。比如儿童不知好歹,杀死了小旁生;或者痴呆者在无知状态中害了人,都是无知所作,业不增长。
3.无故思所作
没有特意思量后所作之业,即无意间造的业,比如走在路上不小心踩死一只小虫。
4.不利不数所作
非猛利数数所作之业。“利”是猛利,“数”是数数。内心不猛利,也非再再串习造作,此时所作业就是轻微的非增长业。比如起了轻微恶心,缘他人说了几句过失,但就此了结不再说了,就是此处所讲的情形。说时内心没有强的嗔恨等意乐,稍许不耐烦;只说了一次,没有再再宣扬,这样一次性所造的恶业是非增长业。再者修善方面,偶尔起了一念善心,对他人做了一点帮助,从此不再做。业很轻微,也是非增长业。
造业时猛利恒常会成为增长业,必定感果;非猛利恒常,所作业轻微,不定感果。我们要有明辨业果的智慧,如果没有清晰了达,往往会处于无知状态,造了极小恶业也有极大恐慌。这并非是修法引导令生起的善心——“于微小罪起大怖畏”,而是不了解因果,所造业不到那一步就胡乱惊慌。它是由无知而导致的烦恼,并非由深信业果而发起的如理善心。这要正确理解法义而善加辨别,不然把烦恼当善心,就会搞颠倒,同时也不可错会为对小罪不需怖畏。
5.狂乱所作
“狂乱”指疯狂,“狂乱所作”指人疯狂时所作之业,也是非增长业。心识疯狂,失去了自主力,此时所造业都是轻业,非增长业。世间法律对精神失常时所作犯罪也会从轻判处,这跟业果道理有相顺之处。
6.失念所作
忘失正念而造下之业。“失念”指有觉慧知取舍,但忘失了正念,此时所造之业是非增长业。比如受持八关斋戒,某时忘失正念喝了一口水,这是非增长业。不是故意喝,不小心忘记了学处,当然是恶业也有果报,应励力忏悔,但不特别严重,不必恐慌得无法安心生活修行。
失念所作跟无知所作,差别在于后者不了知学处,前者了知学处但忘失正念。
7.非乐欲所作
不是自己想做而做的业。内心没有想做的意乐,被他人逼迫而作。比如不愿意侵占他人财物,但被人胁迫不得不去侵占,此时就是“非乐欲所作”。
当然这要辨别,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作时发起了欢喜心,那就变成了“乐欲所作”,是重业。有人觉得无辜,别人让去侵吞单位的财物,我是有品德的人,不想做,但逼我不得已只能做。可是做时发了欢喜,以此可以投机取巧发大财,这就变成了乐欲所作。所以不可自欺,要真实不乐欲,丝毫不乐欲,完全是被逼无奈,才是“非乐欲所作”。善法方面同样如此,比如不愿闻思修,被家人强迫念经闻法,虽然作了善法,但也是非增长业,非常微弱。
8.自性无记
所作业的自性是无记。无记业的力量轻微,是非增长业。什么叫“无记”?指无法记别善恶。《成唯识论》中讲:“于善不善损益中,不可记别,故名无记。”业无法记别是善是恶、其果是损是益,也就是无法判定受苦果还是乐果,得利益还是损),就叫“无记”。业的无记主要从善恶性上来说,总的而言,善恶性和异熟苦乐果无法判定,就叫“无记”。
什么叫“自性无记”呢?《瑜伽》中有特定内涵,共有五种无记法:一是异熟生无记,二威仪路无记,三工巧处无记,四变化无记,五自性无记。
首先异熟生无记,指由业所感的异熟生。比如善业牵引这一世受生为人,得到了人中的受生,这样的异熟生是无记,因为它是果。
第二威仪路无记,即行住坐卧威仪。行住坐卧时,没有处于染心或善心状态中,处于无记心中,作任何威仪就成无记业。
第三工巧处无记,指世间的工巧事业,比如做世间种种技术。工巧处本身是无记法,跟威仪一样,以染污心去做成恶,以善心做成善。一般而言,就本身自性讲,以无记心做就是无记业。
比如发了菩提心利益众生,要去经堂听法。行走的威仪本来是无记,以菩提心就转成了善。如果是以恶心,想着去那边干坏事,以染心摄持,行走威仪就成了恶法。工巧处也是如此,本身无记,没坏处也没好处,但如果以善心摄持,如菩萨以工巧明利益众生,就成了善法;凡夫以工巧明追求现世利益,损人利己,就成了恶法。二者本身无记。
第四变化无记,指神通变化功能。得了五神通等,以神通力做种种幻变,比如幻变种种人物或奇异之相。与上相同,这是无记法,以善心摄持变善,以恶心摄持变恶。神通变化本身无记,没有好坏。
第五自性无记。所谓自性无记,就是色根或者外的有色处等非异熟所摄之法,即不是上面异熟所摄的内色根、外有色处(内的眼耳鼻舌身五种色根,外的色声香味触五种色处),就是自性无记。
自性无记要排除染污或善的色处、声处。外在的色处和声处有染污和善的差别,要排除这两种情况,其余无记性者包含其中。因为善和染污的色声之处,是善或染污法,不是无记。比如美色淫声,人一看一听马上起淫欲烦恼,这虽然是外境,但不是自性无记,是染污法。或者,佛菩萨清净端严的身色,说法的音声,让众生一见闻马上内心发起清净善根。虽然也是外面的色法,但是善。把这些善的、染污的色声之处排除掉,其余内五色根、外五色处全部是自性无记。
《瑜伽》中讲的“自性无记”,是不是此处讲的“自性无记”?不是。本论所讲的“自性无记”是业,《瑜伽》中讲的是色法,名字一样但不是一回事。
那么,此处的“自性无记”是什么?是《瑜伽》五种无记法中的业。除了第一和第五,其余三种都是业,可以摄入此处。就凡夫而言主要是威仪路和工巧处。比如,内心无记状态中走路、站立、安住、躺卧,做种种世间无罪无善事业,这些都叫“自性无记”。它是非常弱的业,不决定感果。
此处稍微一提,每天做种种威仪及世间工巧明事业,本身没有任何危害。什么有害呢?做时以染心摄持。比如想着去酒吧、舞厅里做坏事,身体往那里走,到后又是跳又是蹦,这个肢体威仪就成了染法。因为以染污心去做,是造恶业。如果不是恶心,日常为了生存、生活而做的肢体劳动、行为,是无记业。不必害怕,不会障碍修行。再者,做种种世间事业时,动机不如法,损人利己,是恶业。如果没有恶心,只是为了生存做事,比如做建筑、电子、机械等各行各业,是无记业,不会障碍修行。
有时讲集谛,在世间如何起烦恼造恶业,讲多了道友们都不敢上班,觉得完了,这样修行没办法解脱了,世间事业不能碰。这就太过了,此处讲世间事业是自性无记,其实是无覆无记,不会障碍解脱,不障蔽心性,只要等起行为如法,四威仪和世间工巧事业都不会造恶业。当然如果要全心出离,应当放下世间事业,到寂静处修行。暂时达不到时要知道是无记,不会造恶业。只是人在做时往往起烦恼,损人利己。这是烦恼恶行导致造恶业,不是世间工巧事业导致,要分辨清楚。
9.悔所损害
后悔所损害的业。“悔”是后悔,在作恶业方面是“恶作”,对所作恶反悔;善业方面是对所作善后悔。做了善恶业后发起后悔心,就会损害业的种子。从造恶业讲,发起追悔心会削减恶业势力,令其变成较弱之业,即非增长业。
10.对治所损
这是指依于世间或出世间对治所损害的业。“对治”有两分,世间对治是获得世间离欲(即世间禅定),出世间对治是获得见道以上圣道功德。以世间禅定能暂时损伏恶业种子,以出世间见道功德能够摧坏恶业种子。总之,获得世出世间对治都能损坏恶业,被损害的恶业显然就成了非增长业。
以上十种都叫做“非增长业”,十种以外的其余业叫“增长业”。此处将造业时哪些情况会成为弱的业,以十种做了归纳,叫非增长业。除这十种以外,所造都是重业,是“增长业”。
(三)宣说四句
下面再以《瑜伽》另一段教授进一步抉择作与增长四句。以上解释了作、增长与不增长,这样就有作、不作、增长、不增长的差别,配合形成四句:作而非增长、增长而非作、作而增长、非作非增长,通过四料简能详尽分辨作和增长的含义。
此处引用的是《摄抉择分》,首先以杀生为例宣说四句,然后讲其余恶业依此类推(第四科)。第三、第四科在《摄分》中是连在一起的内容。
1.作而非增长
【《摄抉择分》亦说四句:一、作杀生而非增长,谓:无识别所作;梦中所作;非故思作;自无乐欲他逼令作;若有暂作,续即发起猛利追悔及厌患心,恳责厌离,正受律仪,令彼薄弱;未与异熟,便起世间所有离欲损彼种子,及起出世永断之道害彼种子。】
在《瑜伽·摄分》中也宣说了作和增长的四句。首先是以杀生为例说明作而非增长业。按字面理解,所谓“作杀生”是指杀生的行为作了,并非只是心里想一想实际没作。“非增长”是作了以后不增长业习气,是弱业。下面所讲都是真的作了杀生但杀业较弱的情形,即上面的不增长业,归纳为六类。
第一,“无识别所作”。在没有识别的状况下所作的恶业,即内心没有觉慧,在无知状况中所造的恶业,比如幼稚孩童所作,同于上面十种不增长业的第二。
第二,“梦中所作”。做梦时所作的恶业,同于上面第一条。
第三,“非故思作”。不是特意思维了后而作,即没有故思,无意间作的恶业,同于上面第三条。
第四,“自无乐欲他逼令作”。自己没有想作的欲,他人硬逼着要作。比如自己不想杀生,他人硬是逼迫,不得不杀害。同于上面第七条。
第五,“若有暂作,续即发起猛利追悔及厌患心,恳责厌离,正受律仪,令彼薄弱。”暂时作了后,立即发起猛利追悔和厌患心,诚恳地自责、厌离,真实地受持律仪,令彼恶业薄弱。这是指作恶业后追悔,以善业对治。对应上面第九条“悔所损害”,此处对其作了具体解释。
“若有暂作”指某恶业作了后,如果只是暂时作,不是长期作。“续即发起猛利追悔及厌患心”,然后立即起后悔。“续”是后续,表示立即、很快,作恶业后马上的意思。“追悔”是特别后悔过去所造恶业。“厌患”是对此恶业内心厌离、厌患。以追悔和厌患就能减弱恶业力。
“恳责”是指恳切、诚恳地自责。“厌离”是厌烦,想远离这种恶行。这都代表内心是真正厌恶恶行,真实后悔自责,是有忏悔心的表现。“正受律仪”,不但后悔过去所造,同时受律仪来约束行为,往后不再造。前面是忏悔,此处是防后。“令彼薄弱”,以此就能令恶业薄弱。
像这样真实发起忏前防后之心,令恶业减薄,此时这个业就成了“作而非增长业”,虽然作了杀生,但成为弱的业,非增长。比如因为放逸、烦恼重等忘失正念,一时间作了杀害旁生的行为,之后内心特别后悔,真实忏悔,特别厌恶自己的恶行,从此起了厌烦,受不杀生戒,再也没有杀生。那么这一次的杀业就成了“作而非增长”。前面所讲许真君的公案就是此处所说。他杀了小鹿后,看到母鹿那么悲伤,自己的恶行给其他众生带来如是大痛苦,内心极受触动,厌离恶行,把弓箭折断,从此不再杀生。这样一次所造就成了“作而非增长业”,所以他后来修仙成道不受影响。
第六,“未与异熟,便起世间所有离欲损彼种子,及起出世永断之道害彼种子。”业未感异熟,就起了世间离欲损伏彼恶业种子,以及起了出世间永断恶业之道损坏恶业种子。“未与异熟”指业未引生异熟时。业引生异熟好比业给与了一样东西,所以说“与”,“未与”就是未成熟,表达在业成熟果报之前。
此时起了世间、出世间道的对治。世间对治是指“世间所有离欲”,即四禅八定的禅定境界,以禅定力能损伏、削弱恶业,令恶业转轻,成为非增长业。或者,起了更厉害的出世间永断烦恼之道。世间离欲对烦恼是离(欲代表一切烦恼),暂时远离、压伏,出世间道能永断一切烦恼。“害彼种子”指能损坏恶业种子。作恶业后证得出世间见道,现见空性,就能毁坏以往所造的恶业种子,业成了非增长。这两种情况合在一起,就是上面第十条“对治所损”。
“作而非增长业”上面讲了十种,此处以六种作归纳,虽然面较少但点更细致。实际内涵相通,开合不同。
2.增长而非作
【二、增长而非作者,为害生故,于长夜中,数随寻伺,然未杀生。】
第二、增长而非作,字面讲业是增长的强猛业,但没有作出来。“增长”指业强猛,能增长恶业习气,“非作”指没有作出来。在杀生上“非作”,就是没有真的杀生。但“增长”,指意恶业很重。从字面思择已经能确定这种业的大致内涵,没有真的杀生但心里想杀,恶念很重。
具体指什么?为了杀害众生的缘故,在长夜中数数随着寻伺,但没有真的杀生。“害生”是杀众生,“长夜”指长时间,“数随寻伺”是指数数随着杀的寻伺心而转,即心里数数起要杀生的寻伺,数数想要把他杀死。“然未杀生”,后面行为上没有真的杀。
为什么是“增长而非作”呢?首先没有真的杀是“非作”,其次在极长时间中数数发起杀心,杀的恶念猛利恒常,导致意恶业极重,所以是“增长业”。此处成为重业的情形与意三业重者是同一扼要。贪欲、嗔恚、邪见成为重业,是指虽然行为上没作,但是内心恶念起得猛利恒常,就成了很重的恶业。“增长而非作”是很长时间想着杀生,但最后没杀,虽然没杀恶业也很重。比如与某人结怨,内心怀恨不舍,一直想着怎么损害,乃至想要谋杀,在十年中一直这样想。后来对方先死,或者自己舍弃了之前的想法,此意恶业就是“增长而非作”。
3.作而增长
【三、作而增长者,谓除前二句一切杀生。】
第三、所谓作而增长业,是指除了前面两种情况的一切杀生。字面讲,“作”是真的作了杀生。“增长”是恶业很重,成了强力恶业。在真的杀害众生当中,很重的恶业,就是“作而增长业”。
它有哪些内涵呢?指除了上面两种情况外的其余一切杀生。上面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作而非增长,除开它是“作而增长”;第二种增长而非作,除开是“增长而作”。当然,除开两种情况外还有“非增长而非作”(没有真作杀生),但此处限定为“一切杀生”,所以不包含。总之,是在真的杀生当中排除前面两种情况。思择会发现,除开上面两种情况外的一切杀生,确实都是“作而增长”。
4.非作非增长
【四、非作非增长者,谓除前三。】
第四、非作非增长的杀生,是指除前面三种情况以外。在杀生上只有四句,最后一种情况必定是除开前面三种情况之外,只余“非作非增长”。字面讲,“非作”是没有真的作杀生,“非增长”是内心的意恶很轻,没有成为重恶。
对杀业上的四句举例说明。比如,梦中杀死一个旁生,是作而非增长业;长时间想着杀死仇家没去做,是增长而非作业;长时间盘算怎么杀害一人,最后真的杀了,是作而增长业;偶尔起恶心想要杀害旁生,但心不猛,起了一下就过去了,是非作非增长业。
对四句属于定业还是不定业,先贤有这样的判定:“第三作而增长业及第二增而非作业,是顺定受业。”首先,作而增长业是最重的业,不但作了而且成了重业,肯定最重,一定受果报,属于顺定受业无疑。第二增而非作,虽然没有作,但是意恶太重成为重业,也是顺定受业,一定受果报。其余二者,“第一作而非增,第四非作非增,是不定业。”作而非增,虽然作了但不是强力之业,是非增长业,即上面所讲六种情况之一,属于不定受业,不决定感果。非作非增长业是不定受业,容易理解。(因为是最弱的业,不但没有作,内心起念也很弱,偶尔动一下恶念,这肯定是不定受业。)第三和第二是顺定受业,第一和第四是不定受业。
其余九种业的四句依以上所说类推。
【从不与取乃至绮语,随其所应,如杀应知。于意三中无第二句,于初句中亦无不思而作、他逼令作。】
从不与取乃至绮语之间的四句,随着它所应内涵,按以上杀生作类推。在意三业中没有第二句,增长而非作,在第一句作而非增长中也没有不思而作和他逼令作。
首先,其余身语恶业四句要以此类推。“从不与取乃至绮语,随其所应,如杀应知。”“随其所应”指随着它所应当的那样,该是怎样就那样来理解。“如杀应知”指从不与取到绮语之间其余身语恶业的四句,就像以上所讲杀生那样。比如“作不与取而非增长”有哪些情况?如无识别状况下作的不与取,梦中作的不与取等。
其次,意三恶业有特殊情况。首先,“于意三中无第二句”,在意三恶业中没有第二句——“增长而非作”。为什么没有?因为意业不须发之于身口。“增长而非作”,只是心里想要作恶但没作成,身语恶业上可以有这条,因为要发之于身口;但不适用意业,因为心里起了想作恶的念,就是犯了意业。比如贪欲业道,不是真的要抢别人东西,只要贪求他人财物,心里想我怎么占有,就是犯了贪欲。所以在意恶业上没有增长而非作,意恶业的增长必须要内心起念起得很厉害,这就是犯了意恶业,不会是非作。以此之故,意恶业就没有第二句。
其次,其余三句还要注意,“于初句中亦无不思而作、他逼令作。”在第一句“作而非增长”中举了六种情形,从无识别所作到被世出世间对治所损害,对意业六种中没有不思而作和他逼令作。
“不思而作”,即“非故思作”。为什么没有此点?因为不思则不起意恶业故。没有故思意恶业起不来,没有哪种意恶业是无意间起来的,要起贪欲、嗔恚、邪见,首先必定有思。比如贪欲,心里要想人家的东西多好,我要怎么占有。心里肯定要想,不想起不了意恶。其余嗔恚邪见也是如此。所以意三恶业都须要思才能发起,不存在“非故思作”的情况。
“他逼令作”,他人逼迫让自己作,对应上面第四“自无乐欲他逼令作”。为何不包括?意恶业不能逼令作故。意恶业他人是无法逼着让自己作的,因为内心想什么是自己做主,再怎么逼心里也可以不起。之所以起贪欲等,都是自己主动起的,不存在被别人逼迫的情况,所以要除开。
以上讲完作和增长的内涵,扣到定不定受业中就能明了其含义。所谓定受业,是故思后作而增长业,业作了而且成为重业;不定受业是故思后作而不增长业,作了以后是较弱之业。对强、弱或增长、非增长的判定就如以上所说。
依《俱舍论》作补充
关于定不定受业的内涵,最后再以《俱舍论》中所讲作归结。《俱舍论》中如是抉择了增长业的内涵:业有作业和增长业两种,作业是惟作业,即此处的“作而不增长业”;增长业是此处“作而增长业”。
《瑜伽》在解释“作而增长业”时,是以排除法,先抉择什么叫“作而不增长业”,有六种情况,排除六种就是“作而增长业”。《俱舍论》是从正面讲,满足五个因就是“作而增长业”。这对理解作和增长四句有直接帮助,因此补充讲解。
《俱舍论》偈颂中说:“由审思圆满,无恶作对治,有伴异熟故,此业名增长。”由一审思故,二圆满故,三无恶作对治故,四有伴故,五异熟故,由这五个因,业就会成为增长业。下面具体解释五因,具五因就是增长业,不具是非增长业。
一、由审思故。指业并非是先前不思维,忽而作出来,而是由审慎思虑后发起的造作。
二、由圆满故。指众生或造一个恶业就堕恶趣,或造两个、三个才堕恶趣,须要多少量,在量未圆满之前的业不叫增长业,是非增长业。何时量圆满,就叫增长业。造恶业的量要够,还没有到堕恶趣的程度,这时所造恶业是非增长,不圆满;造到够量就是圆满,成为增长业。
三、由无恶作对治故。没有恶作对治,指造了恶业后没有追悔、对治,恶作是对往昔恶业后悔,对治是防后,或以世出世间的道作对治。
四、由有伴故。由具有助伴的缘故而成为增长业。什么叫助伴?比如作恶时不只造了一个业,还造了其他恶业,成为那一业的助伴,恶业相互之间有资助力,以此势力强,成为增长业。
五、由异熟故。指决定感异熟果的业,具有决定感果的功能。
以上是《俱舍论》中所讲五因。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中,依于这五因总结出成为“作而增长”的六个条件。二者开合不同,内涵一致。五因第三“无恶作对治”,一条开为三条——没有后悔,具有欢喜心,以及没有能害的对治。《智者入门》中还缺了“有伴故”,这样总共六条。除开合不同外,第二“圆满”,全知的解释更容易理解。全知解释为造恶业正行圆满,即业圆满究竟。《俱舍》中解释为造恶业数量够堕恶趣,或造善业数量够生善趣,稍有不同。
由此了解成为增长业须要具足五因或六因,不具就是非增长业,作为上面法义的补充。了解作而增长业的含义,就明确了定不定受业的内涵。